植物保护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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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植物保护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的结果作为对学生各种奖励、评先评优、各类资助和推荐就业的基本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第三条凡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权利和义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参加综合素质测评。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学习超过一个学期以上的,在原专业进行测评;在原专业学习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在转入新专业进行

2、测评。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查和动态测量相结合,专业年级测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见此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文体测评三项,相应设立了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和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四个测评分值。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的满分值均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文体测评分×10%同一学年内同一测评事项不得重复测评、重复加分。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原则上每学年(时间为每

3、个学年第一学期的开学到学年第二学期假期结束)评定一次,毕业班安排在每年的四月份进行,非毕业班安排在每年九月份进行。第二章德育测评第七条德育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劳动表现、基础文明、社会工作等。第八条德育测评公式:德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其中德育测评的基础分为75分。第九条德育测评奖励分标准如下:(一)荣誉表彰奖励分标准(文体类表彰竞赛除外)1.获全国荣誉称号的奖励10分;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奖励8分;获校级荣誉称号的最高奖励6分(校三好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奖励6分,校优

4、秀团员、校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奖励5分,校优秀青年志愿者、校优秀红十字会会员奖励2分);获院、处级荣誉称号的,奖励4分;获校学生会荣誉称号的最高奖励3分(校优秀学生会干部、校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校优秀班长);2.获国家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5分;获省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4分;获校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3分;获院、处级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2分;获校学生会集体荣誉称号的,其成员每人奖励1.5分;3.获全国性各类竞赛(不含科技、学术、文体类)一等奖奖励8分,二等奖奖励6分,三等奖奖励4分,其余

5、酌情给予奖励1—3分,集体参加竞赛获奖,其成员按所获奖项奖励分减半奖励;4.获省级各类竞赛(不含科技、学术、文体类)一等奖奖励7分,二等奖奖励5分,三等奖奖励3分,其余酌情给予奖励1—2分,集体参加竞赛获奖,其成员按所获奖项奖励分减半奖励;5.获校级各类竞赛(不含科技、学术、文体类)一等奖奖励5分,二等奖奖励4分,三等奖奖励2分,其余酌情给予奖励0.5—1分,集体参加竞赛获奖,其成员按所获奖项奖励分减半奖励;6.获院、处级各类竞赛(不含科技、学术、文体类)一等奖奖励4分,二等奖奖励3分,三等奖奖励2分,其余酌情给予奖励0.5

6、—1分,集体参加竞赛获奖,其成员按所获奖项奖励分减半奖励;7.获院团委、学生会等组织的各类竞赛(不含科技、学术、文体类)一等奖奖励3分,二等奖奖励2分,三等奖奖励1分,集体参加竞赛获奖,其成员按所获奖项奖励分减半奖励;8.同一学年获得各类各级荣誉获表彰的奖励分不超过10分(包括以上各项内容),同一类别荣誉称号或奖项,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集体成员如有受到学院、学校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的不加奖励分。(二)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奖励标准1.担任副部长以上的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的奖励8分,考核为良好的奖励6分,考核为合格的奖励

7、4分,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加奖励分;担任部门干事、班委,考核为优秀的奖励6分,考核为良好的奖励5分,考核为合格的奖励3分,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加奖励分。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的不超过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学院的团委、学生会、班级的各类学生干部考核标准由学院制定,校团委、校学生会的各类学生干部考核标准由校团委制定。2.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最高奖励分为8分。兼任多个职务且有两个以上职务的岗位考核为优秀的,可作最高不超过2分的上调;兼任多个职务且都考核合格可上调1分;3.担任学校、学院社团负责人:积极组织协会开展活动的(分别以校社团联合

8、会、学院社团管理部反馈意见为依据),协会会长奖励3分,副会长奖励2分;4.担任宿舍舍长(以上报学院名单为依据,且任期满一年),考核合格(所在宿舍获得院级以上文明宿舍)的奖励3分;(三)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活动的,出色完成组织安排的临时社会工作任务和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的,酌情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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