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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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也谈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问题论文..现代刑事诉讼制度既注重依法惩治犯罪,又重视保证诉讼民主,维护公民权利。展示我国诉讼文明发展成果的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强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同时,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增加也在立法上有所体现。许多专家、学者对此有颇多论述和评价。但针对复杂的诉讼实践,笔者认为,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某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阐明和厘定。在此不揣冒昧,略作探讨。一、刑事被害人的范围界定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是诉讼当事人之一..,但对被害人概念本身并没有从立法上定义。只有界定被害人的范围,关系被害人各项诉讼权利的法

2、律规范才会落到实处。理论界对被害人的定义不尽相同:有的认为被害人是指其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有的认为被害人是指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和法人;有的认为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组织、团体、单位、个人。从主体看,多数学者主张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成为被害人,但也有部分专家认为应仅限于自然人。此外,还有人将被害人的适用对象扩及到国家。笔者认为,除自然人外,刑事被害人应该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则不在其中。在我国,法人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所有或经营

3、管理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法人的利益不等于国家整体利益,即使是机关法人也具有其局部利益,专门的公诉机关不一定能反映其利益要求,因而,法人的利益与自然人的权利应能获得同等保护。作为被害人,法人的诉讼权利由法定代表人代为行使。其他组织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当其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时,也需要给予法律保护。所以,赋予其他组织被害人的资格属情理之中。其他组织成为被害人后,诉讼权利由其负责人代为行使。必须指出,如果国家也可成为个案的被害人,主体就显得过于宽泛。国家作为一个社会集合体的政治概念而无法

4、具体化,可以说,任何被认为是犯罪的行为都损害了国家保护的社会关系,进而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样,如果国家作为被害人,在权利行使的操作上也将显得模糊不清。试问,由谁来代表国家行使被害人的权利,国家元首还是中央政府首脑?即使由地方政府首长出来任被害人代表也是不现实。再者,如果专门公诉机关以外的主体以国家名义对犯罪行为提起自诉,那是公诉还是私诉?其实,公诉机关本身就代表着国家对犯罪行为行使追诉权,另行推出公益代表完全属于多余。不过,具体的政府机关以法人名义充任被害人,其保护的利益直接表现仍为法人单位的利益,有别于国家的直接利益。诚然

5、,赋予法人、其他组织以刑事被害人的资格,旨在协助公诉机关揭露、证实犯罪,使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得以充分保护,并监督公诉机关依法行使控诉职能。而且,案情的繁简、涉案人员的多寡,不会成为权利保护的障碍。被害人哪些权益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才能构成受害内容?在笔者看来,自然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受害内容。人身权利具体包括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人身自由、婚姻自由、住宅不受侵犯和通讯自由;民主权利则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申诉、控告权、批评监督权和宗教信仰自由。如果言论、出版、集社、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受到

6、犯罪行为侵害,也可成为受害内容。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具体的财产内容有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的财产部分。在实践中,同一物上的几个权项可能分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那么,被害人资格赋予哪个权利主体?如,甲将一辆豪华摩托车借给乙使用,结果遭丙偷走并变卖,受害人是甲还是乙?又如,A将一幢房产抵押给B,遭C焚毁,那A、B谁是被害人?其实,不同权项的主体可以从不同角度提出权利主张,但所有权项的主体都充任被害人又没有必要。笔者看法是,同一财产出现多个权项主体时,一般以所有权主体为被害人。如果所有权主体不主张权利,其他权

7、项主体则在其权项范围内主张权利而成为被害人。如果其他权项主体被所有权者要求履行返还原物或恢复原状义务,该权项主体则取代所有人而出任被害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以财产权利为受害内容,但其享有的人身权利,如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中的身份权受到犯罪行为侵害时,同样可以成为被害人。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设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组织,当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犯罪行为侵害时,依法取得被害人资格,所享受诉讼权利按国民待遇或对等原则处理。二、作为刑事被害人

8、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作为刑事被害人的法人、其他组织终止《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在自诉案件中,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行使被害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但在公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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