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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7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事指南 - 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BSZN-0454-2015/00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许可办事指南2015-08-31发布2015-08-31实施上海市虹口区环境保护局发布8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许可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许可代码:0454三、办理依据《中华人员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28条第2款:转让、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20条:转让放射性同
2、位素,由转入单位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沪府发〔2014〕5号)附件2,《本市第七批调整的闲置审批事项目录》,十九、市环保局(14项),第十二项,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许可(其中,Ⅳ类、Ⅴ类放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由区县环保部门负责发放的,其放射源转让的审批、备案由区县环保部门负责)四、办理机构上海市虹口区环境保护局五、审批条件(一)转出、转入单位持有与所从事活动相符的许可证;(二)转入单位具有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三)转让双方已经
3、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8一、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本审批采用现场收文的方式。材料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纸质申请材料送到区环保局,经预审符合要求后确认、收文。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要求1审批表原件4纸质按规定填写完整,网上填报后打印出书面2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1纸质与申请内容相符3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原件1纸质4转让协议原件1纸质与申请表一致,(三)申请文书名称转让审批表(见附录2)二、审批期限1.受理期限: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4、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2.办理期限:15工作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审批证件审批证件为《转让审批表》,证件有效期6个月。四、收费依据及标准8本审批事项不收费。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2.对审核结论及审核人员行为有异议的,可在审核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诉意见。(二)申请人依法履
5、行以下义务: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依法接受、配合考核和监督检查的义务。二、申请接收(一)接收方式接收部门:上海市虹口区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和辐射监管科接收地址:飞虹路518号1205室(二)接收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咨询途径(一)现场咨询上海市虹口区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和辐射监管科(二)电话咨询(021)2565855225658554四、投诉渠道(一)窗口或信函投诉上海市虹口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通讯地址:飞虹路518号1205室邮政编码:20008
6、68(二)电话投诉(021)25658546(三)网上投诉http://www.hkepb.gov.cn一、办理方式申请单位向虹口区环保局污染防治和辐射监管科申报材料—→区环保局审查—→区环保局作出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转让审批表并公告。(见附录1)二、决定公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虹口区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hkepb.gov.cn)上公开审批结果。申请人可以按网上公开的领证期限或短信通知,携带受理决定书来领取决定文书。8附录1:办事流程示意图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符合不予受理情形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受理发放《
7、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需要补正材料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发出《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材料符合要求批准决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证件送达决定公开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8附录2:转让审批表放射源转让审批表申请文号:受理编号:批准文号:转入单位填写转出单位填写单位名称(盖章):证书编号:通讯地址:邮编:经办人:电话/传真:单位名称(盖章):证书编号:通讯地址:邮编:经办人:电话/传真:转入理由:□销售□使用□其他附件:□1.转入单位许可证□2.转出单位许可证□3.转让协议□4.废旧放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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