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农场家庭承包经营总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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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黎明农场家庭承包经营总体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维护垦区稳定的若干意见》(云发[2009]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农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意见等五个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08号)以及《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发[2009]19号文件”和“云政办发[2010]108号文件”的

2、意见》(西发[2010]12号)和《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西双版纳州农场属地管理意见等6个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0]31号)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保持农场国有土地性质不变、企业职工身份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激活经营机制、调整利益分配、理顺劳动关系,确保农场加快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通过广泛征求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结合本农场实际,特制定如下家庭承包经营总体实施方案。第二章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原则13第二条坚持产业发展与

3、改善民生相一致、积极改革与维护稳定相协调、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谋划长远发展与解决现实矛盾相统一和实行家庭承包要有利于发挥农场统一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放活农工家庭经营自主权,有利于产业持续发展和农工收入提高的原则。第三条坚持在“国有土地性质不变、企业职工身份不变”的前提下,以职工家庭户为主体承包和各类土地(林木)资产合理搭配承包的原则。第四条坚持对橡胶资产实行“统一更新种植、统一产品收购、统一技术措施、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加工销售”和对甘蔗作物实行“统一种植规划、统一产品收购、统一病虫害防

4、治、统一甘蔗砍运质量标准、统一加工销售”的管理原则。第五条坚持“不能流转、不能荒芜、不能雇工和要将橡胶产品交农场橡胶公司(同质同价)、要服从建设项目征用土地(保障承包户合法权益)”的“三不两要”管理原则。第六条结合农场土地(林木)资产形成的历史和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调动形成的生产队建制及人员构成以及现行的经营模式和从业项目相似于农村,但又不能完全等同于农村家庭承包的实际,区别不同情况,以“大稳定、小调整”为导向,普遍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坚持在“一场一策”即《黎明农场家庭承包经营总体实施方案》原则和框架内,

5、各生产队或13自然队应充分征求和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根据土地(林木)资产现状,合理调整不同群体人员家庭的分配比例,确定承包对象和承包份额,实行“一队一案”。第三章土地(林木)资产承包范围、对象和期限第七条土地(林木)资产承包范围:1、将85%以上的基本农田(包括水田、旱地、茶叶、鱼塘、菜地和五边地)承包给一、二、三、四作业区的家庭户,列为机动地的资产融入市场发包,优先照顾原承包户,实行先交钱,后种地的管理模式。2、将现有橡胶资产和茶叶及其它土地(五边地)承包给打洛和星火社区的家庭户。第八条土地(林木)资产

6、承包对象:1、户籍在生产队,与农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人员(含生产队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在职职工家庭。在职职工家庭分为单职工家庭和双职工家庭两种。2、户籍在生产队,目前有土地(林木)资产承包岗位并长期经营或非外来户目前处于待业、失业和零就业的非职工家庭。3、长期生产生活在生产队但户口未迁入,有固定住所、与农场签订有土地(林木)资产承包协议并且服从管理,交清各项费用的非职工家庭。第九条不纳入土地(林木)资产承包的对象:131、退休职工家庭:是指与子女分户生活的已退休(退养)无家属的家庭。2、有户无人家庭:是指户籍

7、在生产队但家庭人口全部在农场辖区外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的家庭。3、挂靠户家庭:指外来落户但未与农场有土地(林木)资产承包关系的家庭。4、已经有其他稳定就业岗位和固定收入的非职工家庭。第十条土地(林木)资产承包期限1、在职职工(含生产队干部、管理人员)家庭户承包经营实行退休退地,家庭户自签订土地(林木)资产承包协议后,一直承包到退休,退休后土地(林木)资产交还农场。届时,视其子女家庭组成情况享受与非职工家庭相应的土地(林木)资产承包。双职工家庭有一人先退休的,其土地(林木)资产承包面积提前交还农场。2、

8、非职工家庭土地(林木)资产承包协议本次承包期为19年,承包期满后按第三轮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政策执行。3、土地(林木)资产承包期间,若出现职工和非职工死亡和失踪两年以上或者承包户离开农场到辖区外定居生活的,由农场收回其土地(林木)资产承包面积。4、林木(橡胶、茶叶)资产承包户自签订承包协议后,一直承包到林木更新和橡胶中幼林开始投产为止。届时,享受调整相应的林木资产承包份额。135、已转让20年经营权的茶叶地,计算在职工家庭承包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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