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电文的证据属性与网络公证探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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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据电文的证据属性与网络公证探析论文【内容提要】数据电文证据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对于这种无形的数字证据,必须深入研究其内在的证据性质。针对其证据数字载体的脆弱性,引入公证行为,使数据电文证据的证明力有充分保障。网上公证中心的建立,则使数据电文证据的公证有了系统保障。【摘要题】问题研讨【关键词】数据电文/证据/网络公证信息社会的到来,使得数据电文作为电子证据的出现成为必然。但从其出现的时间看,数据电文作为电文证据并不是一种新的证据方式.freel、缩微胶片等,而这些设备在证据类别中一般也是归入视听资料一

2、类。若以显示或存储的输出设备标准划分,则数据电文无疑应该归入视听资料证据。所以有的学者在论及视听资料证据的概念时,依此标准,把计算机储存的信息当然地归入了视听资料证据一类。2实际上,若从数据电文的输出角度划分数据信息属于哪一类证据,则往往导致同一数据电文分属不同证据形态的尴尬局面。如一数据电文,打印出来有书证特征,输出到磁带上,有视听资料证据特征,储存在磁盘中还有物证特征,这些都无疑对证据的采纳带来不利影响。数据电文从其性质上应归入何类呢?西方证据理论以来源和表现形式为标准,并结合证据运用的规则,认为计算

3、机证据为文书证据。其依据是:①以打印或显示等方式输出的结果是计算机信息处理过程的最终产品,它的特性代表处理的全过程。②在诉讼中,对事实作出判断的是人,而且所依据的必须是可以理解的材料,这些材料以其内容揭示的信息发挥证明作用。3从数据电文证据发挥的作用看,把数据电文划归书证类别无疑更合适一些。书证是指以文字、图形、符号等表示的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对于书证,不论是用以记载制作的工具,还是制作的方法、表达思想的方式,都宜作扩大解释。如用以记载书证内容的材料,就不应有任何限制,只要是能在上面表达一定的

4、思想内容,并以此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就可以,这些用以记载的材料或物质,可以是纸张,也可以是布匹,可以是金属板块,也可是竹、木或在地面上。4在书证概念的外延上,可以把数据电文证据纳入书证范畴内。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11条则对书面形式作了界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里的书面形式,也是对数据电文作为书证进行了扩大解释。《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6条规定:如法律

5、要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这里的“书面”要求,实质是把数据电文证据作为书证对待,以“以备日后查用”的使用功能,等同于书证的使用功能。用两者功能等同形式,使数据电文证据达到了书证的最低要求。所谓“功能等同法”是指:无论是书面文章,还是计算机记录,只要具有纸张文件的功能,就符合现行法律对“书面”的要求。5采用“功能等同法”,应将“书面”要求看做是交易形式要求层次中的最低层,只要它对纸面文件提供了明显的可靠性、可追踪性和不可改变性。因此,数据电文以

6、书面形式表达的要求(被称为“起码要求”),不应与诸如“签署书面”、“签署原件”或认证之法律行为等更严格的要求相混淆6。依功能等同法,把数据电文归入书证一类,还带来了另一相关问题,即有关书证的“原件”与“复本”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原件的要求,某些情况下可以有效地规避交易当中的风险。如果将“原件”定义为初次附着于媒介上的信息,对于数据电文来讲,就不可能存在“原件”,由于数据电文的复制具有

7、高保真性,其“复本”与“原件”之间几乎不存在区别,因此任何数据电文的收件人,只能收到其“复本”7。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8条规定:“(1)如果法律要求信息须以其原始形式展现或留存,倘若情况如下,则一项数据电文即满足了该项要求:(a)有办法可靠地保证自信息初次以其完成形式生成,作为一项数据电文或充当其他用途之时起,该信息保持了完整性;和(b)如要求将信息展现,可将该信息给察看信息的人。(2)无论本条第(1)款所述要求是否采取一项义务的形式,也无论法律是不是仅仅规定了不以原始形式展现或留存信息的后果,该款

8、均将适用。(3)为本条第(1)款(b)项的目的:(a)评定完整性的标准应当是,除加上背书及在通常传递存储和显示中所发生的任何变动之外,有关信息是否保持完整,未经改变;和(b)应根据生成信息的目的,并参照所有相关情况来评定所要求的可靠性标准。”3.数据电文证据的特征数据电文作为证据,表现出非常明显的特征——数字性和脆弱性。数据电文的产生过程,也是电脑等信息设备对信息的处理过程与得出运算结果的过程。在信息的运算处理过程中,所有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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