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776097
大小:104.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08
《县政府决定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县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36项)序号权力实施部门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权力事项名称中介服务设定依据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清理规范意见1县发改委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县级权限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1号)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2县民政局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县级管理
2、的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3县民政局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4县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县级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3、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75县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县级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6县国土局矿业权转让鉴证和公示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国土
4、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9号)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矿业权交易机构进行鉴证和公示,改为县级发证的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发布矿业权转让公示信息并出具公示无异议的意见7县国土局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09年第1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与
5、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4号)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意见,改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核查8县国土局开采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规划设计业绩的单位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
6、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9县国土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资料实行电子文档申报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07年第12号)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技术评估、评审710县国土局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编制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
7、延续、注销许可《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采地质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地质报告技术评估、评审和备案11县国土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采矿权登记、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具有相应地质勘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