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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委办公室工作要点纪委办公室工作要点纪委办公室工作要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1)36号),设置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海南省监察厅。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是主管全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机构。海南省监察厅是主管全省行政监察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海南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
2、程和其他党内规章;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省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党的组织和省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规章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协助或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省政
3、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县政府及其负责人、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省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纪、政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六)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4、拟定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七)会同省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各市县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省直各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和各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人选。 纪委办公室工作要点纪委办公室工作要点纪委办公室工作要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1)36号),设置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海南省监察厅。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是主管全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机构。海南省监察厅是主管全省行政监察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中共海南省纪律检查
5、委员会机关与海南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规章;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省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省直各部门、各市
6、县党的组织和省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规章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协助或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县政府及其负责人、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省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维护党
7、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纪、政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六)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七)会同省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以及各市县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省直各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和各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人选。 (八)负责返驻省直有关部门纪检组、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党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部门及其
8、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九)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一)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纪检、监察工作。 二、内设机构工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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