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合同的履行中 的违约责任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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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训3】合同法中合同的履行中 的违约责任案例分析【案例1】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合同的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这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定

2、金10000元,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凋为由拒付货款。【案例1续】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遭遇泥石流而毁损

3、的空调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付款违约,决定不返还定金并要求其支付36000元的违约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丙、丁公司所签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公司在与甲公司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可以因为甲公司的预期违约行为而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因泥石流而毁损的空调损失,由甲公司负担。因为代办托运的买卖合同,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起转移给买受人。不能得到支持,因为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效力未定合同,因为乙公司与丙公司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丙公司在没有付清空调货款前,空调所有权归乙公司,此时,丙公司签订转卖空调

4、的合同属无权处分。分析要点【案例2】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

5、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案例2续】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么责任?并说明理由。分析要点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

6、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分析要点2分析要点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

7、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分析要点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案例3】甲、乙两人互发E_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乙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甲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于5月4日回电:“同意”。甲于当日上午收到该回电。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住居地为D地。5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

8、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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