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现场勘验与火因认定中的问题思考

火灾现场勘验与火因认定中的问题思考

ID:10766393

大小:54.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8

火灾现场勘验与火因认定中的问题思考_第1页
火灾现场勘验与火因认定中的问题思考_第2页
火灾现场勘验与火因认定中的问题思考_第3页
火灾现场勘验与火因认定中的问题思考_第4页
火灾现场勘验与火因认定中的问题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火灾现场勘验与火因认定中的问题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火灾现场勘验与火因认定中的问题思考  摘要:火灾事故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责任人,必须首先认定火灾原因。2011年颁布的《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规定了火灾现场勘验方法和火因认定根据,然而火灾现场常常遭到破坏,现场勘验工作十分复杂。消防部门应迅速完善火灾现场物证鉴定技术,征集火灾现场物证鉴定技术,形成以物证为依据的起火原因认定体系。关键词:火灾火因认定现场勘验消防论文代写  火灾发生后必然有扑救行为,火灾的扑救虽减少了损失,但破坏了火灾现场,使火灾现场勘验和起火原因认定工作变得十分艰难。在经济社会,经济损失的赔付成为当事人关注的焦点,处理不好引发的纠纷屡

2、见不鲜。起火原因认定是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前提,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目前在火灾现场勘验和起火原因认定工作中存在法律层面和操作层面的诸多问题。  一、起火部位认定中的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认定起火原因,首先应确定起火点,而起火点的确定是以起火部位的确定为前提的。目前主要是按照火灾现场残留物被烧轻重程度的走向确定火灾蔓延的方向,再从几个不同的蔓延方向反推得到起火部位。①该方法是2011年2月14日颁布的《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18条认可的方法,也是实际工作中最常用的方法。按常理,起火部位燃烧的时间长,燃烧较为充分,而蔓延途径上的物品燃烧时间相对较短,燃

3、烧程度相对较轻,燃烧程度可以表示蔓延方向。然而,火场并非是孤立、静止的空间,存在空气流动、风向、遮挡物,尤其是扑火过程中使用的水等,严重干扰火灾蔓延的方向和物品被烧的轻重程度,常常使起火部位认定偏离正确的方向。  【①金河龙:《火灾原因认定手册》,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版。】  (二)理论分析  首先,起火部位认定不能仅将理想状态下的实验结果作为唯一根据。实验室中所产生的影响参数是有限的,通常考虑的是主要参数,它与实际过程往往有较大的差别,实际过程通常较为复杂。  其次,现在的火灾90%属于建筑火灾,建筑物上有窗、门等通风口,建筑物内有摆放的物品。空气的流动与通风口位置以

4、及摆放物品的位置密切相关,使空气流动方向变得复杂。而且,火场中空气的流动方向还受到燃烧物燃烧状况的影响,燃烧猛烈处烟气上升速度快,空气补充快,使空气流动向燃烧猛烈处流动。燃烧猛烈处的烟气流向燃烧较慢之处,这对燃烧较慢之处的燃烧形成抑制,从而加重了建筑物内空气流动对燃烧激烈状况的影响。  最后,作为法律认定的鉴别方法应具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并适用于多数场合。若抗干扰性能低,操作难度增加,判别结果的错误率增高,则要求操作人员有较高的分析能力和判别能力。按照对判别方法的通常要求,如果某一判别方法的正确率较低,就不能成为判别方法。  (三)实际过程分析  首先,被烧轻重程度判别起火部位

5、的方法基于火灾被同时熄灭。现在消防机构内部规定,城市火灾第一出水时间应在15分钟以内。如果消防队到达前无人灭火,消防队出水后能在2分钟内全部熄灭明火,可以认为火场中的燃烧点被同时熄灭。但扑火过程一般时间较长,以群众自发灭火为起点,10分钟内全部熄灭明火的案例并不多见。由于明火熄灭时间不一致,起火部位的燃烧时间不一定是最长时间,灭火水的喷洒又不均匀,被烧轻重程度不能判别火灾蔓延的方向,不能判别起火部位。  其次,火灾扑救首先是群众自发组织的扑火队伍,而后才是正规的消防队,无论群众的或是正规的扑火队伍,最常用的灭火剂是水。群众扑火队伍常常冲进火场洒水或抢救人员、财物而破坏现场;消防

6、队打出的水柱具有较强的冲击力,也能移动物体,破坏现场。更重要的是,水的喷洒改变了火场的燃烧状况,被喷洒到水的物品被烧程度减轻,未喷洒到水的物品燃烧状况依旧。因此,水的喷洒状况决定了物品的燃烧状况,也决定了物品被烧轻重程度,物品被烧轻重程度的变化方向不能反映燃烧蔓延的方向。  可见,火场残留物品被烧轻重程度判别火灾蔓延方向确定起火部位的方法存在诸多问题,不宜作为认定起火部位的主要方法。  二、排除法认定起火原因的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规则》第22条认定起火原因应当列举所有能够引燃起火物的原因,根据调查获取的证据材料逐个加以否定排除,剩余一个不能排除的作为假定唯一的起火原因

7、。依据调查获取的证据材料,或者针对假定唯一的起火原因深入调查获取的证据材料,运用科学原理和手段进行分析、验证,证明确定的,即为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事实清楚,运用证据能够直接证明且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认定。这段表述实质上阐述了起火原因认定所使用的主要方法是排除法。实际工作中,只有对纵火案和电气一次熔珠的鉴定才直接认定,排除法是否可以作为起火原因认定的主要方法尚存疑问。  (二)理论分析  首先,排除法只适用于引起方法少量、内容明确的领域。按照《中国火灾统计年鉴》对火灾原因的统计,分为纵火、电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