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761644
大小:56.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8
《浅谈监外执行暴力型罪犯的刑罚执行监督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浅谈监外执行暴力型罪犯的刑罚执行监督论文..所谓暴力犯罪,是指犯罪人使用暴力而实施犯罪。暴力犯罪以其突出的社会危害性,给社会治安和公民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将"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列为重点打击的三类犯罪之一。加强同暴力犯罪的斗争,降低暴力犯罪的发案率,预防和控制暴力罪犯重新犯罪,对于扭转严峻的治安形势,确保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创造良好的改革开放环境,极其重要。一、监外执行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约束不力,容易引发重新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在主
2、刑执行完毕以后所执行的附加刑。从暴力型罪犯所被剥夺的四项政治权利看,对他们并无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对其约束显得较为苍白。执法人员对这些主观恶性深的罪犯监管作用无法体现。由于暴力型罪犯固有的自控力差,逞强好胜、文化偏低、法纪淡薄等特点,一旦不能适应新的环境,处于长期脱管的他们极易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加大对剥权罪犯的监管力度刻不容缓。(二)行刑活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不严,存在影响社会治安的隐患刑诉法明确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对被假
3、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一方面,由于作为刑罚执行机关之一的公安机关内部未设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由警署或罪犯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负责实施对罪犯的监督、管理,但后二者仅是起"配合"作用。另一方面,当前公安机关治安任务繁重,基层公安警力紧张,在人、财、物大流通的社会转型时期,这些"非监禁刑"的暴力型服刑罪犯极易失控脱管,使行刑活动、监管组织形同虚设,刑罚效果无从体现。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执法人员对罪犯监管实行"单线"联系,未按规定公开宣布罪犯的犯罪事实、执行期限及监管组织成员等。
4、由于不具备公开性与公示性,老百姓看不到,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管不到,以致对罪犯的监管无法做到社会化,"配合"任务无法落到实处。个别执法人员甚至对假释罪犯仅要求每季度写一份思想汇报。二是个别监外执行的暴力型罪犯对基层组织人员(经调查,主要是所在地居委会成员)视而不见,或用言语相威胁或无理取闹,致使基层组织人员产生畏惧、厌烦心理,不敢管也不愿管。三是居委会承担繁重社区任务,精力分散,力不从心。(三)现行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导致对监外执行暴力型罪犯的制裁难上加难1.假释犯"违反规定的行为"标准的认定问题第一,刑法第86条第3款中未明确"法律、行政法
5、规"的具体范围。对此,各地司法机关掌握标准不尽统一,极易造成执法混乱。如假释犯违反民事法律是否应当收监执行,违反地方行政法规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在实践中颇有争议。第二,相关法律条文的不明确给执行刑法第86条第3款带来操作上的困难。如刑法第84条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监督机关批准,如有违法,根据86条第3款,应予以撤销假释并收监执行。但在实践中却难以执行。如罪犯郭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99年10月被法院裁定假释回沪。
6、假释考验期间,郭未经监督机关批准,擅自离沪至新疆两月余,期间也未报告活动情况,经查确无其它不法行为。对于郭是否应当收监执行,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存在分歧,原因就在于刑法84条未规定违法的具体标准,即假释罪犯未报告情况达几次,脱管达多长时间应收监执行。2.假释犯收监执行的执行主体问题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刑法86条第3款规定之行为,应当收监执行。但是,是由其原服刑地有关部门执行,还是由其假释后居住地的有关部门执行,在法律上都无明确规定。如前述郭某,即使要对其收监,到底是由何地执法机关收监,尚需进一步讨论。3.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中的
7、有关问题修订后刑法对监外执行的被判处管制、缓刑的罪犯均规定了严格的制度,从而保证了司法机关对他们的监督和考察,但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应遵守哪些制度却没有相应规定。在保外就医中,由于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时的责任在法律中没有明确,造成担保纯属名义性质。司法实践中担保的虚无性往往使罪犯无所顾忌,司法部门又将其监督管理委于保证人,造成了法律空档。为此,《监狱法》一般回避保外就医的提法,一并于监外执行。但随后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仍沿用了保外就医与监外执行并行的旧制,这样,毫无法律意义的担保依然是其法律程序。其实从技术上看,用监外执行涵盖保外就医是简便可行
8、的,司法实践中它们适用同一程序,具有相同机制。(四)生活无源、就业困难,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我国《监狱法》明确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