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14所学校学生桌凳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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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海县14所学校学生桌凳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BHCGG201607019招标人(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签章):二〇一六年七月18招标文件备案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意见:滨海县14所学校学生桌凳采购(项目编号:BHCGG201607019)招标文件已备案。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监督投诉电话:0515—8419800618提示一、在签署投标文件和投标前,投标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市县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阅读过本招标文件,并确知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二、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交文件、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

2、法性承担责任。三、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四、招标人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上述人员应持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核查,否则核查不清责任自负。五、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联系人:李晓华0515-84198060六、招标人:滨海县教育局联系人:宋正领15961918216七、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晓华0515-69953610、18862085172八、招标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

3、室联系人:赵尚海0515-8419800618第一部分招标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教育局所需的滨海县14所学校学生桌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3、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

4、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二、招标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钢木结构单人学生课桌5128套,钢木结构学生凳5568套。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10日历天。3、项目地点:14所学校(陈涛镇中心小学、五汛镇中心小学、通榆镇中心小学、蔡桥镇中心小学、正红镇中心小学、韬奋希望小学、东坎镇中心小学、玉龙初级中学、淤尖中学、八滩镇中心小学、八滩二中、县二实小、滨淮中学、振东中学)。4、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

5、、售后服务等。5、质量标准:合格。6、预算金额:72.8万元。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5日15时30分;2、开标时间:2016年8月15日15时30分;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18注:本项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1)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原件或者经财务人员检查后开具的保证金收据;(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上材料单独递交。四、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6、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

7、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5.2关于投标保证金核验有以下两种方式:1、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投标单位将本单位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原件(指转帐进账单、电汇凭证或银行汇票)直接提交给投标文件接收人员,供评委评标时审查。2、投标文件递交前,投标单位持本单位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原件(指转帐进账单、电汇凭证或银行汇票)到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0515-84198010)经财务人员检查后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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