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731112
大小:20.95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07
《4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职责》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职责一、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合同管理职责和任务。二、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协助成立“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小组,对合同履约、工资支付、隐患排查化解等具体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三、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劳务作业发包时,双方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我公司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监督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
2、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2)我公司要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而且要将合同信息报公司备案。3)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4)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市【2009】610号)文件第八条所包含的13项内容。5)不得扩大劳务分包。四、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1、我公司在每项单一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根据北京住房城乡
3、建设委要求,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2、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采用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五、劳务合同的履行: 1、合同的双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合同的双方应当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设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2、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承包队伍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
4、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我公司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承包队伍填报的合同履行数据进行查询,如认为存在异议,应向承包队伍提出,承包队伍拒绝更正的,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据实反映。3、我公司与劳务企业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我公司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等理由拖延支付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劳务企业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劳务作业人员完成劳务作业内容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送我公司。我公司与劳
5、务企业应当在每月月底前对上月完成劳务作业量及应支付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予以书面确认,公司应当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市【2009】610号)文件规定支付已确认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4、对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我公司、劳务企业应当及时对工程变更事项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如实记录并履行书面签证手续。履行书面签证手续的人员应当为我公司、劳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在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
6、调整的内容确定后,工程变更及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涉及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的,我公司、劳务企业应当及时确认相应的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经确认的变更部分的价款应当按进度与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一并支付。我公司与劳务企业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书面签证手续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向合同中约定的对方通讯地址送达书面资料;收到书面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在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劳务分包合同中关于停工、窝工、临时性用工、现场罚款等的确认程序及支付方式按照本条规定执行。5、劳务企业应
7、当在与我公司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案后进场施工。公司不得在未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案的情况下要求或允许劳务企业进场施工。6、劳务企业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内容后,应当书面通知我公司验收劳务作业内容,我公司应当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对劳务作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劳务企业应当及时向我公司递交书面结算资料,我公司应当自收到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劳务企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劳务企业提交的结算资料。双方的结算程序完成后,我公司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我公
8、司、劳务企业就同一劳务作业内容另行订立的劳务分包合同与经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结算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依据。7、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劳务企业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我公司,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我公司。8、在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我公司、劳务企业应当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