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730027
大小:58.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7
《深圳证券交易所境外特别会员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深圳证券交易所境外特别会员管理规定
2、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境外特别会员的行为,加强对境外特别会员的管理,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境外机构驻华代表处(以下简称“代表处)申请成为本所境外特别会员的情况。境外机构指在中国境外注册的经其所在国或地区有关主管当局批准可以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第三条本所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章程、规则对境外特别会员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在中国设有多家代表处的境外机构,只能选择其中一家代表处申请成为本所的境外特别会员。在中国设有总代表处的,如果申请成为本所境
3、外特别会员,应当以总代表处名义申请。第二章特别会员会籍的申请第五条代表处申请成为境外特别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已满一年;(二)承诺遵守本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接受本所监管;(三)其所属境外机构具有从事国际证券业务经验,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四)代表处及其所属境外机构最近一年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主管当局处罚的情形。第六条代表处申请成为境外特别会员,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一)其所属境外机构出具的同意该代表处申请本所境外特别会员会籍的授权书;(二)代表处首席代表或总代表签署的申请书;(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批准设立证书;(四)其所属境外机构所在国或地区
4、有关主管当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合法开业证明;(五)其所属境外机构的公司章程;(六)其所属境外机构出具的在华代表处成为境外特别会员后,对代表处以境外特别会员身份从事的有关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函;以上文件,凡是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上相应中文译本;如果两种文本有歧义,以中文文本为准。第七条本所审查第六条所述申请文件,文件齐备并符合本所要求的,向申请者发出正式申请表和代表处所属境外机构基本情况表。代表处应当自接到以上表格之日起1个月内填写完毕并报送本所。第八条本所收到代表处填写完备的正式申请表和代表处所属境外机构基本情况表后,在1个月内做出是否接收代表处为本所境外特
5、别会员的决定。同意接收代表处为本所境外特别会员的,本所予以批复;不同意接收的,本所将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文件。第九条境外特别会员应当指定其首席代表或其他代表为本所联络人,负责与本所的联络工作,处理境外特别会员、其所属境外机构与本所的相关业务。第三章特别会员的权利、义务第十条境外特别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列席本所会员大会;(二)向本所提出相关建议;(三)接受本所提供的业务培训、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境外特别会员除享受以上权利外,不享受本所会员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境外特别会员应当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章程、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所决议;
6、(二)接受本所年度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提交年度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变更报告;(三)及时协调、联络所属境外机构与本所有关的业务与事务;(四)按本所规定交纳境外特别会员费及相关费用;第十二条境外特别会员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取标准、数额和范围等由本所理事会规定和调整。第十三条境外特别会员所属境外机构发生下列重大事项,境外特别会员应当在境外机构公告后或做出相关决定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向本所书面报告:(一)章程、注册资本或注册地址变更;(二)发生破产清算、撤销或者合并;(三)主要负责人变动;(四)发生严重经营损失;(五)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主管当局或行业协会处罚;(六)做出撤销其在华代表
7、处或终止本所特别会员会籍的决定。第十四条境外特别会员发生下列重大事项,应当在该事项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所书面报告,同时应当附上该事项变更的有关文书复印件。(一)登记地址发生变更;(二)首席代表、副代表或联络人发生变动;(三)代表处变更为总代表处;(四)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主管当局处罚。第四章境外特别会员会籍管理与处分第十五条境外特别会员可以申请终止会籍。申请终止会籍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一)其所属境外机构出具的决定终止代表处境外特别会员会籍的文件;(二)首席代表或总代表签署的终止代表处境外特别会员会籍的申请书;以上文件,凡是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上相应中文译本。第
8、十六条本所对境外特别会员终止会籍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境外特别会员的会籍立即终止。第十七条境外特别会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撤销其会籍:(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主管当局处罚的;(二)拖欠本所规定应交费用达半年以上的;(三)连续两年定期检查被列为不合格的;(四)不执行本所相关决议或不履行有关事项的报告义务,经本所督促后,仍拒不执行或履行的;(五)境外特别会员所属境外机构发生破产、清算或者合并。第十八条境外特别会员违反本所章程、业务规则和本规定的,本所可以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单处或者并处以下处罚:(一)会员范围内通报批评;(二)公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