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若干题目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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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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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若干题目初探[内容提要]: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不同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确认有相对独立的原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学习。本文仅就我们学习及处理的案件加以先容,以期与大家共同探讨,进步我们的审判水平。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企业要生存,要获得更大的利润,取决于其在市场上占有多大的上风。为争取占有更多有市场份额,正当垄断市场的有利武器一专利,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如今的市场,己逐渐成为买方市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进步,

2、买方对商品的外观的要求越来越高,从而刺激了商品外观设计的发展。为了独占市场,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量逐年增加,这方面的纠纷也日见增多,且越发达地区这方面的竞争越激烈。因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题目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个难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不同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确认有相对独立的原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学习。本文仅就我们学习及处理的案件加以先容,以期与大家共同探讨,进步我们的审判水平。  谈到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首先应明确其保护的是什么

3、?众所周知,发明专利是指就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就产品的外形、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上述二者的回结点都落在了技术方案上,所谓技术方案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题目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特征的集合。而外观设计专利与上述两种专利有着质的不同。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及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产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此定义中明确了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即“产品的外形”,指立体与平面产品的点、线、

4、面的移动、变化、组合而呈现的外表轮廓,即对产品的结构、外形等同时进行设计的结果;即“产品的图案”,指将设计构思所产生的线条、图形或变形文字的排列,组合通过绘图或其他手段绘制的图形:“产品的色彩”,指用于产品上的颜色或颜色的组合,但制造该产品所用材料的本色不是外观设计所称的色彩。把握了上述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的含义,便不难理解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什么了,外观设计的回结点是新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相比,外观设计不是用来解决技术题目的,外观设计追求的是“美”,它的“美”是在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体现出来

5、的。这里夸大的是,技术方案不是外观设计保护的内容。原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的原告武某、李某诉被告北京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案中,原告武某、李某是“立体贺年卡”外观设计专利权利人,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告上图形为一白色正十四面体的三维视图和展开图,在该专利实施中,实在际产品为一正十四面体的纸制品,此卡内部中间对角装有一根橡皮筋,橡皮筋的弹跳能使贺年卡成为立体。被告北京某公司制造、销售的“立体万年历”也使用了原告产品中的橡皮筋结构。原告以为,橡皮筋结构是其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点之一,被告使用了此结构侵犯了原告的外观设计专

6、利权。原告的上述主张的实质是确认其专利产品中“利用橡皮筋的弹跳性能,解决贺年卡从平面到立体”的技术方案是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这显然违反了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原告的此项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明确了外观设计保护内容,有助于我们在处理案件中,把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尽管如此,确定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仍然是我们处理此类案件的困难之一。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为准,此条文是我们审理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而我们审理的案件,案情千差万别,如何能在实际处理案件中正确理

7、解、运用法律规定,每个人的体会都是不同的,我们通过学习及审理案件,以为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应留意以下几个题目的审查。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应参考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过程,应力求达到专利权在审查时与该专利权在保护时的同一性,即专利被授予专利权时规定的保护范围与实际生活中该专利受保护范围一致,不能随意扩大也不能随意缩小,应使该专利在不同时期都能得到一致的保护。依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应向专利局递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及其所属的种

8、别,必要时还应写明对外观设计的扼要说明,上述文件在专利权人提起诉讼时,也应向法院全部提交。如有必要,有条件的法院还可以走访专利局或查阅卷宗。这个原则亦适用于发明、实用新型案件的审理。原北京市中级法院曾经处理过原告曹某诉被告顺义某淀粉厂专利侵权案,原告曹某是“变性玉米淀粉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权人该发明专利号88108856.0号,此案在审理期间,原告违反了其在专利局审查中提出的该专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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