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监督法》需要注意领会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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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监督法》需要注意领会的几个问题  摘要:监督法颁布后,出现了一些不同认识,认为人大对领导干部个人监督的手段少了。这就需要在实践中深刻领会监督法,正确界定专项工作的范围,认真审查政府的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预、决算,在执法检查中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并做到工作监督和对人监督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监督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监督法颁布后,引起了全国的重视,各地都掀起了学习监督法的高潮。但在学习和适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同认识。较为突出的是认为监督法是部对“事(工作)”不对“人(领导干部)”的法,监督法规定的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七项监督职权基本上都

2、是工作监督,因而觉得监督法颁布后人大对领导干部个人监督的手段少了,监督的力度小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我们认为,监督法规定的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七项监督职权虽然都是工作监督,但工作是“人”(领导干部)干的,工作干不好,“人”(领导干部)就有问题。因此,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就是对“一府两院”领导干部的监督。这就需要在实践中深刻领会监督法,把监督法的精神学精、吃透。下面谈点个人看法:    一、需要领会的问题:专项监督如何界定    监督法基本廓清了监督谁、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的问题。监督工作的各个方面,监督法用七个章节分别作了规定。居于七个方面之

3、首的是第二章内容,即“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这应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最多,也是最能取得监督效果的重要监督内容。专项工作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如何确定议题,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监督法第9条对议题确定的途径作了六个方面的原则规定,即:(1)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2)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3)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4)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专

4、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5)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6)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实际工作中,六个方面所含盖的问题可能很多,不同社会群体对不同工作的利益攸关度不一样,“突出”、“集中”、“普遍”也都是较为模糊的概念,而如何确定专项工作监督的议题,依据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需由常委会决定。做好这项工作,不仅需要对工作全局有准确的把握,需要道德良知和社会正义感,需要为民请命的勇气,更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为此,要建立两个机制来保证议题确定上的程序化和规范化。  一是建立议题收集机构,成立专门班子。班子成员不仅是常委委员,

5、也可以吸收人大代表参与。及时把这些问题准确全面完整地传递给同级人大常委会,确保相关信息全面、不迟、不失真,为开展专项监督提供原始素材,奠定现实基础。  二是建立议题筛选机构。筛选要围绕监督法第9条六个方面的问题。但六个方面的问题肯定会形形色色,筛选就是要对收集到的问题按一定标准,进行必要的提纯过滤,一般要符合两个基本条件,才能列入专项工作监督的重点。首先要符合监督法中的“突出”、“集中”和“普遍”的原则,而不是个案或小事;其次是当地群众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如涉及政府口的三农、义务教育、环保、安全生产、拆迁等问题等;涉及两院口的告状难、执行难、赔偿难、刑讯

6、逼供、超期羁押、错案不纠、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等,都可以作为专项工作的议题。    二、需要领会的问题:对计划和预、决算的审查如何精准到位    人大常委会监督的第二个方面内容,即监督法第三章规定的“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这项工作内容早就列入了人大监督的范畴并在实施,如每年一次的人代会上就有相关的专门议程,定期召开的常委会也有相关的议题安排。但这些监督到目前为止,都有程式化的倾向。譬如对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审查,可以说,一次人代会开下来,代表们虽听了相关工作报告,但对财政的钱怎么花的,花到

7、什么地方去了,没有几个代表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因为报告的内容十分粗略。这样事实上就不可能真正起到审查、监督作用。这些报告提交人代会或常委会批准,便纯粹成了程序安排,鲜有不通过的例子。要实施监督法所要求的有效监督,就必须处理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报总账与查细账的关系。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向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一般只报总账,如收入与支出总量,收入与支出的大致构成。实际上的收与支的情况十分复杂,仅凭报告是无法看出其是否合理合法的。要实现有效监督,只有深究财政部门具体的收支事项,即查细账才能解决。而这项工作往往很难开展:一是需要相当精熟的财务知识;

8、二是工作量相当浩繁。对此,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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