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与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区别分析

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与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区别分析

ID:10689281

大小:53.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07

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与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区别分析_第1页
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与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区别分析_第2页
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与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区别分析_第3页
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与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区别分析_第4页
资源描述:

《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与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区别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与西方三权分立思想的区别分析[论文关键词]五权宪法权力制约三权分立  [论文摘要]孙中山的五权分立思想是在西方代议制下的三权分立思想的直接影响下而萌生的,但五权宪法思想是孙中山为了纠正三权分立制度的弊病而创建的,因此两者并不是简单的量上的区别,二者有着原则性的区别。  五权宪法思想是孙中山总结了欧美、日本等国建立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成败的历史经验,采纳西方十七、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们的学说,并加入中国历史上政治统治富有特色的经验而形成的,是孙中山对所希望的“最新式”民主共和国构想的理论表达,是其宪政思想的集大成。孙中山的五权分立思想与西方的三权分立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

2、可以说,五权分立是在三权分立的直接影响下而萌生的。但是孙中山所主张的“五权分立”与西方代议制下的“三权分立”并不是简单的量上的区别,二者有着原则性的区别:  一、两者的思想基础不同  三权分立的基础是西方的分权学说,五权分立的基础则是权能分治。分权学说为洛克、孟德斯鸠等西方启蒙思想家所倡导,其主张就是要保障人民自由,必须施行法治。为了防止专制,主张将政府的权力分割成几个独立的权力,分别由不同的机关来独立行使,并且相互牵制,正如孟德斯鸠所说:“无论谁掌握了大权,都会把他的威权施用到极点,……要制止威权的滥用,就必须用权力来牵制权力。”…而五权分立则是建立在权能分治的理论基础之上的,

3、这是孙中山在考察了西方的三权分立思想之后,发现三权分立有着诸多的缺点。为了克服这些弊病而自创的。其主张是只要人民有权,便不怕政府万能;而且要有万能政府,才能为人民谋幸福。因此他主张把国家权力分为政权和治权,其中政权为人民所掌握,有选举、罢免、创制和复决四项大权,前两者是人民管理官吏的权力,后两者是人民管理法律的权力。人民有了这四项大权,民权就充分了,并且有力量去管理万能的政府,就可以控制它;治权包括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和监察这五权,用之组织万能政府,因为去留大权掌控在人民的手中,所以它只能为善,而不许为恶。这样一来,人民权与政府权并行不悖:既有民权又有效能,使两者趋于协调、平衡

4、,克服了三权分立之下的许多流弊。  二、两者的目的不同  正是因为五权分立与三权分立的理论基础不同,所以二者的目的也不同,三权分立的目的在于保障个人的自由与权利,而五权分立的目的是实现人民有权,政府有能。  西方的分权学说完成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宪法是在人权思想日益成熟为一种理论体系和社会理想后,受特定时代背景制约而诞生的。西方传统宪法的直接依据源于‘天赋人权’和‘人民主权’理论”。所谓天赋人权,是指人的生命、自由、平等和财产等是人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权利。人们为了解决没有国家和政府的自然状态下的困难与不便,通过宪法组织政府,其目的就是要求国家权力的行使能够保障每个

5、人的基本权利,实现社会普遍认同的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只是人民的受托人,为了防止政府在得到人民的委托之后,可能重蹈封建君主专制的覆辙的危险,西方的启蒙思想家们在原有的分权思想之上,发明了权力分立与制衡的理论,用法律来束缚政府,借以防止专制,保障个人的自由与权利。而孙中山的五权分立的目的则是实现人民有权,政府有能,可他在考察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时发现其存在诸多弊端,一则“人民所持的态度总是反对政府”,即人民与政府的关系是对立的;在这种体制下,人民有权与政府有能是背离的,“民权发达的国家,政府则无能;政府有能的国家,则民权不充分,甚至无法保障”。因此孙中山汲取欧美之经验,顺应世界潮流之

6、需要,以实现全民利益为重点,将个人自由纳入团体自由之中,提出了打造万能政府的主张,而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则需“五权分立”,即把政府分成五个不同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在人民的四项大权控制之下,形成一个群力,造就一架高效率的国家机器,更好地实现“主权在民”。  三、五权与三权在性质与范围上不同  西方的“三权”是指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孙中山的“五权”则是在上述三权的基础上加上考试权、监察权,其中考试权是从西方的行政权中分离出来的,监察权是从立法权中分离出来的。应该说孙中山的五权并不是简单的三权加两权的问题,在孙中山的设计中,将国家权力分为五权,其性质与

7、范围已经不同于西方三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行政权是执行法律和政策,维护公共安全,派遣和授受外交使节,防御外国侵略的国家权力,是政府职权中不可缺少的,而且政府本质上即为行政。在三权分立的体制下,奉行立法至上,所以行政须受立法的支配,“如果立法机关让行政机关有权力把能够为自己的善良行为提出保证的公民投进监狱的话,自由便不存在了”。而且三权分立之下的行政权是一种被动性的消极性的职权,范围很小。而五权分立之下的行政权,是治权的一种,因为其目的是建立一个万能政府,为人民谋福利,而实现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