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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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顶山市***商贸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平顶山市**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平顶山市**商贸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平顶山市新华区**********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批发:*******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册资本为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2、由公司股东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名称:**;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额:**万元人民币,股东于***年**月**日前缴付完毕。第7页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

3、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⑴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⑵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⑷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第七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⑴遵守公司章程;⑵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⑶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⑷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⑸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3

4、年,任期届满,可续任职。本公司***为公司的执行董事。第九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⑴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⑵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并作出决定;⑶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作出决定;⑷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并作出决定;⑸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并作出决定;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第7页⑺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⑻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⑼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⑽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

5、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第十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经理行使下列职权:⑴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⑵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⑶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⑷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⑸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6)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一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聘任。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由股东连续聘任或改聘,本公司股东聘任****为公司监事。监事行使下列职权:⑴检查公司财务;⑵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

6、进行监督;⑶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第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到政主管部门的规第7页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

7、,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3)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4)宣告破产。第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九章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低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

8、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二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第二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7页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律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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