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653614
大小:32.76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07
《浅析发明专利新颖性——兼论发明专利新颖性、利益平衡原则与专利制度目的之间的关系(范本)》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浅析发明专利新颖性——兼论发明专利新颖性、利益平衡原则与专利制度目的之间的关系浅析发明专利新颖性——兼论发明专利新颖性、利益平衡原则与专利制度目的之间的关系浅析发明专利新颖性兼论发明专利新颖性、利益平衡原则与专利制度目的之间的关系「摘要」通过对发明专利新颖性判断这一制度的设计进行分析,揭示出利益平衡原则在制度设计中的重要性。同时进一步指出仅仅从利益平衡原则并不能完全理解新颖性制度的设计,只有从专利制度的立法目的出发,才有可能更好的理解W.LWlm.专利法。「关键词」新颖性判断、利益平衡原则、专利制度目的一、新颖性判断的重要性正如德国法学家耶
2、林所说法学是权利义务之学。在权利本位的时代,权利是法学的基石性范畴①,一部具体的法律制度,就是围绕着权利的获得,内容,保护方法,救济手段等等方面来展开的。在专利法中,专利权就是这样的一个核心权利。谈到权利,出于一种思维的习惯,我们往往会很自然的首先想到,权利是怎么获得的。因为只有获得了权利,才谈得上权利的保护和救济等等方面。如果从权利的获得着手去学习和研究,也许会是个好的开端。怎么样才能获得专利权,或者说专利权的授予条件是什么,在我国的专利法(201X年)中有整整的一章,也就是第二章加以规定。此外,在其他章节也有涉及,如专利法第2条对发明创
3、造的定义,第5条规定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第9条先申请原则的规定。在所有这些条件中,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性的满足无疑又是最重要的。而新颖性在专利审查程序和专利无效宣告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因此,我想尝试着从发明专利新颖性制度入手,加以分析,尝试着去理解知识产权制度背后的一些东西。确定了研究分析的对象,之后就应该是选择分析的视角和方法了。美国法学家霍姆斯的一句话启发了我,他在其《普通法》一书中有一个经典的论断: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此,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我认为,他并不是否定逻辑在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建构中的作用,而是提醒
4、大家在强调逻辑的重要性的时候,不要忽视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对法律制度的影响。正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利益平衡的需要导致了法律的产生并推动了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基于这样的理解。下面我将主要从利益平衡的角度来分析发明专利新颖性制度。二、发明专利新颖性判断的分析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
5、专利申请文件中。以此为依据,以下就是对新颖性判断中的一些分析:1,为什么规定新颖性作为发明被授予专利权的基本条件?而不是规定独立完成某一项技术方案为授予专利的基本条件?按照专利制度的传统理论契约论的观点,专利是国家和发明人之间签定的一项特殊契约。根据这种契约,发明人公开他的发明内容,国家则对发明人授予其一定期限内独占利用他的发明的权利。因此,专利制度是两方面利益的平衡,一方面的利益是通过对发明给予专利保护来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进,另一方面的利益是防止因独占权而对市场竞争造成不合理的妨碍。可见,国家授予发明人专利权的目的,就是为了换取发明人将
6、其发明公布于众。只有发明本身是新的,它的公布才能向公知技术领域增加新的内容,并由此对技术和经济的发展起促进作用。相反,已经公开的技术由于不具备新颖性,则不授予具有排它性的专利权,否则会妨碍公众对公知技术的自由使用,从而对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即使个人完全是通过自己的辛苦努力完成了一项技术方案的设计,也会因为不符合新颖性的条件而不能获得排他性的专利权。此外,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还能避免发明人在申请专利之前就公开实施其发明,并通过这种实施达到延长其独占实施期间的目的。由此可见,这一规定的目的不在于对个人劳动给予回报,达到个人利益
7、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利益平衡只是手段,其目的是在于促进技术进步、经济进步和整个社会的发展。2,新颖性判断的时间点:为什么是申请日而不是发明完成日?国际上采用的新颖性时间标准基本上有两种。②一种是以发明创造的完成日期作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目前采纳这一标准的国家只有美国和菲律宾。绝大多数国家采用另外一种标准,也就是以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作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发明日标准(对应于先发明制)采用发明完成日期作为划定现有技术的时间界线。这种标准对发明人要公平一些,因为在发明人完成发明之后才公开的信息不可能被发明人借鉴用来完成其发明,因此这些信息不
8、应被认为是判断其发明新颖性的现有技术。但是采用发明日作为新颖性时间标准的另一个弊端是不利于发明人早日公开其发明。发明人在完成发明之后,只要保存好了相关的证据,为了防止他人在自己发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