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保护消费者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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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峡两岸保护消费者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内容提要】祖国大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台湾地区的“消费者保护法”均制定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联合国《消费者保护准则》业已形成,世界范围内的消费者保护运动和法制建设已广泛开展并走向成熟。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在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定位、调整对象、立法技术、具体保护措施和手段等方面都有着通性与共识。由于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立法习惯、市场成熟度、法制基础等方面还是有所不同的,因此,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对消费者法律保护的程度方面仍……  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运行关系中的一

2、个重要环节,消费既受生产的制约,同时对生产也有重要的反作用。消费者是消费活动和消费关系的主要当事人,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消费需求、发展生产和流通。祖国大陆于1993年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台湾地区于1994年施行了“消费者保护法”。在此之前,祖国大陆通过《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条例》、《价格管理条例》、《工业产品质量责任管理条例》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调整消费者保护关系;台湾地区则通过“保险法”、“建筑法”、“商品检验法”、“医疗法”、“公平交易

3、法”等来调整消费者保护关系。目前,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均已形成各有特色的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在各种交流日益密切的今天,对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作具体的比较和借鉴,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消费者保护法的调整对象  祖国大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该法第3条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中

4、,可以清楚地看到,祖国大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产生的消费关系。这种消费关系是狭义的,不是广义上的消费关系,即不包括为生产性消费需求而购买、使用或者接受服务中产生的消费关系。  根据祖国大陆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受消费者保护法调整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关系一般不包括以房地产、公用事业服务、医疗服务为内容的消费关系。台湾地区的“消费者保护法”第2条规定的该法调整对象也是商品和服务消费关系,具体是指消费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就商品或服务所发生的法律关系。

5、这种消费关系的范围包括了所有制造、买卖、进出口及各种服务业,其中影响最直接的有一般商品,家电,食品,房地产,以及服务行业中的医师、会计师、律师、银行和保险公司等业务活动。  由此可见,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消费者保护法的调整对象基本是相同的,主要是与商品和服务有关的消费关系;但是,祖国大陆消费者保护法调整的消费关系范围比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法调整的消费关系范围要小一些,主要体现为祖国大陆以房地产交易、公用事业服务、医疗服务等为对象的消费关系不属于消费者保护法调整,而由其他的专门法调整。其原因主要是这些消费领域中

6、的市场发育程度不够发达与成熟,如给予较高标准的法律保护,对此等领域中的生产经营成本会有较大的提升,最终可能造成消费价格的提升而影响市场各方利益。  二、经营者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台湾地区“消费者保护法”确定,因商品或服务的危险,致使消费者生命、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由商品制造者或服务者就消费者蒙受的损失负责,至于商品制造者或服务提供人有无故意或过失,在所不问;如果经营者能证明其已对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尽了合理的注意,就可以减轻其赔偿责任。这就是采用严格责任原则确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7、其范围包括:1.提供设计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经营者,包括各种商业产品的设计师,设计不动产与各种建筑,如公路、桥梁的建筑师、结构技师、土木技师等。2.从事生产或制造商品或提供生产制造服务的企业经营者,如制造业的各种厂商,以及为制造业提供服务的行业等。3.单纯提供医疗服务、旅游服务的业者。4.从事提供商品与服务为其交易内容的企业经营者,包括美容院、餐厅、百货公司、游乐场所等服务行业。祖国大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也采取类似的规定,该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8、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9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该法第30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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