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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7
《105年6月22日甄试简章修正补充说明:修正工作 - 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人力進用甄試簡章壹、員額需求:需求全時工作人員計553員,依「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人力進用員額需求表」辦理(如附件1)。貳、薪資及待遇:一、薪資:依本院相關規定辦理。二、福利、待遇:(一)享勞保、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按月提繳退休金。(二)可申請員工宿舍。(三)年終工作獎金之發放,依本院訂頒之「年終工作獎金發放作業規定」及「員工工作規則」辦理。(四)因公超時工作,依本院「員工工作規則」辦理。(五)詳細待遇及權利義務內容悉於本院「勞動契約」律定之。(六)支領退休俸之退伍軍士官再任本院員工,依「陸海空軍
2、軍官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及立法院決議事項(按所任職務薪資減月退休俸減優存利息之差額支給)辦理。(七)公務人員退休後再任本院員工,依「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八)退休教職員再任本院員工,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參、報考資格: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設有戶籍者。二、學、經歷:(持國外學歷者,需符合教育部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資格)(一)科聘:1.具國內、外各大學院校理、工學院碩士(含)以上畢業者,其學、經歷及科系專長須符合員額需求表之學、經歷條件者。有關學歷認定
3、以員額需求表所需學歷之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如非理、工學院畢業者,其119理工相關課程學分需超過總學分三分之二以上,同時論文題目需與理、工相關,且為本院研發任務所需之專長,前述理、工相關課程學分需超過總學分三分之二以上,可檢具論文、成績單及學校開立證明書認定,或檢具學分證明資料由本院專業單位審查。2.員額需求表內學歷欄若為碩士畢業者,博士畢業者請勿報名;若為碩士(含)以上畢業者,博士畢業者可報名。3.非理、工學院之「資訊管理或應用」相關系所碩士(含)以上學歷畢業之資訊安全領域特殊人才,依本院「資訊安全領域特殊人才進用作法」(如附件2)審認。(
4、二)技術員:1.高中、職(含)以上學歷畢業。2.學、經歷及科系專長須符合員額需求表之學、經歷條件者。3.員額需求表內學歷欄若未註記「(含)以上」者,高於公告需求之學歷畢業者請勿報名。三、有下列限制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若於錄取後,本院始查知具下列限制條件者,因自始即未符合報考資格,本院得取消錄取資格,並不得提出異議。(一)具中國籍之大陸地區或港澳地區人士。(二)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三)因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者,但經確定判決無罪者不在此限。(四)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或受刑之宣告者。(五
5、)犯內亂、外患、貪污罪,經判決有罪者。(六)曾犯第(三)、(四)、(五)款以外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者。(七)因案被通緝或在羈押、管收中。(八)依法停止任用者。(九)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十)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十一)119曾於本院服務期間,因有損本院行為,予以解僱或以不勝任人員資遣者。(十二)本院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十三)因品德、操守及違反資安規定遭任職單位核予大過(含)以上之懲罰者。肆、報名時間及方式:一、甄試簡章及職缺需求刊登於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
6、://www.ncsist.org.tw)及104人力銀行,公告報名至105年7月5日止。二、符合報考資格者,自行至104人力銀行或本院人才資料庫登錄個人基本資料。(本院人才資料庫預計6月中旬正式上線)三、本院需求單位於104人力銀行資料庫及本院人才資料庫搜尋並擇優篩選符合報考資格者後,轉知前述人員將履歷表、學歷及經歷等相關資料之電子檔傳送需求單位審認。四、若為本(105)年度應屆畢業生(報名甄試時尚未畢業或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報名時得先不繳交畢業證書影本,但需繳交學生證影本查驗。前述人員錄取後,需於本院寄發通知後3個月內(報到前)繳驗
7、畢業證書,若無法於時限內繳驗,則取消渠等錄取資格。五、報考人員經初審(資格審查)合格者,即以書面或以E-MAIL通知參加甄試。六、恕不接受現場報名甄試。七、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或原住民族身分,且符合報考資格者報名參加甄試,並於人才資料庫登錄資料時註記。伍、甄試時間、地點及方式:一、甄試時間:暫定105年7~8月辦理(實際甄試時間以甄試通知為準)。二、甄試地點:暫定本院新新院區(桃園市龍潭區)(實際甄試地點以甄試通知為準)。三、甄試方式:(實際甄試方式以甄試通知為準)(一)科聘:1191.初試:(1)書面審查/筆試(科目及配分參閱員額需求表)
8、。(2)書面審查/口試評審人員由本院各需求單位擇優選派資深人員5~7人候選,由人力資源處呈請副院長圈選5人擔任;口試成績捨去最高分及最低分,採中間值3份計分。2.通過初試者需於覆試前參加性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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