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

ID:10613962

大小:76.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7-07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_第1页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_第2页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_第3页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_第4页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_第5页
资源描述:

《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住房公积金提取协议书第一篇:成都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书协议编号:wttq0,000,001成都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书委托人(以下委托人统称为甲方):⑴⑵⑶受托人(以下称乙方):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委托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达成本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公积金委?2014?3号)和《成都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自动审核管理规定(试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将资金划入甲方公积金联名卡储蓄帐户。二、甲方住房贷款类型为:()1-商业贷款,()2-公积金贷款,()3-组合贷款,贷款发放银行为。与贷款合

2、同相关信息:第一(主)借款人:贷款房屋贷款金额:贷款合同起止时间:贷款识别号:还款日:委托人⑴与第一(主)借款人的关系:附注:三、甲方授权乙方通过银行计算机系统(包括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甲方贷款的相关信息,同时许可银行向乙方提供甲方贷款的相关信息,直至本协议终止。具体查询内容如下:1、借款人及其证件类型和号码;2、贷款房屋地址;3、贷款银行,贷款合同起止时间,还款方式,贷款识别号码;4、贷款金额,截止查询时点的贷款余额,最近十二个月已还款额,合同约定还款日。乙方对获得的甲方所有贷款信息及还款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且只能用于

3、乙方公积金提取。四、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住房贷款合同约定年度委托提取时间为月日。五、甲方委托乙方每年度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银行提供的委托提取时点前十二个月的还款总额。六、乙方应于“委托提取时间”次日将核定提取的资金划转入甲方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帐户并告知甲方,遇节假日顺延。七、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变更、身份证号码变更或升位)、公积金联名卡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而影响提取,乙方不承担责任。八、当乙方不能从银行获取甲方贷款、还款信息时,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1-协商终止本协议;甲方

4、需终止本协议的,应向乙方书面提出并办理终止手续。九、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第二条贷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全部结清之日次年止。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⑴通讯系:移动:乙方签字并盖章::96319⑵⑶电子邮箱:年月年月-2-日联日第二篇: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书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书甲方:乙方(管理中心):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丙方(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根据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5、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甲方自愿委托乙、丙两方在贷款协议期限内逐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划入甲方用于还款的代扣账户内,用于归还本协议书所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简称逐月还贷业务)。经甲、乙、丙三方平等自愿协商,就委托划转还贷事宜协议如下:一、甲方自愿申请逐月还贷业务,并对所提供的证明资料及其他委托人的信息真实性负责,承担由于该信息真实性问题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乙、丙两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在签署本委托协议书时,甲方已阅知并承诺遵守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实施意见》的规定。如委托提取

6、还贷的规定发生变化,愿按新的规定执行。三、划款方式:《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书》生效后,由管理中心采用报账制方式,根据借款人上个月在委托银行的贷款还款金额,提取主借款人(含申请作为逐月提取还贷人的借款人配偶、借款人子女、及双方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以转账的方式直接划入主借款人的还款代扣账户内用于还贷。四、划转金额:以申请人上月缴存额为基数,上月缴存额小于其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差额由申请人在原还款代扣卡上补足;上月缴存额大于其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以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相同的金额从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至其还款代扣卡上。五、还贷资金

7、的补充:甲方应于每月还贷日前及时查询还款代扣账户内资金余额,若账户资金不足以偿还当月还贷额,应及时向还款代扣账户中补充资金,乙、丙双方无通知义务;如因贷款利率变更、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还款代扣账户余额不足或因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引起委托提取中断,由此产生的逾期贷款,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六、划款顺序:《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书》中的主借款人作为第一划款顺序,每月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资金用于还贷;不足部分按《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书》确定的申请人顺序,即主借款人第一顺序,主借款人配偶第二顺序,主借款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依次进行划转。但扣

8、款后每个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0元。在配套个人组合贷款的情况下,还款顺序为: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归还商业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