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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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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国“无罪推定原则”人宪问题研究论文.freelptionofinnocence),被告人无须证明自己的清白,惟国家证明被告人有罪必须符合无可置疑原则,美国宪法规定为确定被告人有罪,作为实情调查者,无论陪审团或法官,均必须确应公诉方无可置疑证实了罪状的所有部份。基于公平裁判的理念,将无罪推定原则原则上提升至宪法层次加以保障的基本权概念;将无罪推定原则与举证责任的关系并为论述,在证据法的范围内导出该法则的适用界限与内涵的诉讼概念第一种意义为英美法上的基本见解;第二种意义的见解亦为英美法所强调者。我国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注重对犯罪的惩罚及控
2、制,而对被告人权利保障则显不足,法国为我国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典型代表,同时法国亦系世界上最早自法律上确定无罪推定原则,除在1789年即首次将无罪推定原则纳人宪法性文件《人权宣言》中,而后于2000年6月15日,法国议会通过著名的《加强保障无罪推定及被害人权利法律》(俗称“基谷法”),自保护人权的理念出发,并对法国刑法典作出修改,正因法国将无罪推定法律理念植入宪法法律地位,故而其部门法律便更强调无罪推定原则。尤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进行民主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越南的越南宪法第5章第72条第1款亦明确规定:“在未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时,任
3、何人均不被视为有罪并要受罚。”无罪推定作为宪法原则将日益突显其重要性。2我国宪法中的被告人权利刑事诉讼法乃依据宪法而制定者,惟依据何宪法原则及条款制定?回答此一问题并不如想象中的容易。自形式上观察,现行我国宪法两类条款构成刑事诉讼法赖以制定的直接法律依据:一为有关司法机关组织体系及地位的基本原则;二为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前者包含的内容较多,不仅成为刑事诉讼法制定的法律依据,亦包括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的直接依据。诸如,宪法确立法院的审判机关性质、四级两审终审制、独立审判原则、上下级法院的关系、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
4、、检察机关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间关系;确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所需遵守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公民权利保障条款实为刑事诉讼法中犯罪嫌疑人等。以上此些人身权利最容易于刑事诉讼侦查机关的侵害,而公民在面临此种公共权力侵害时则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因此,此些权利实际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任意拘留、任意逮捕、非法羁押、非法搜查、非法扣押、无理监听甚至于刑讯逼供等侵权行为的宪法武器。告人权利保障的直接条款,亦称的为“宪法性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此种带有宣示性
5、的宪法人权条款,显然为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提供新的法律基础。其次,我国宪法将若干项公民人身权利上升至宪法性权利的高度,从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保障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另外,我国宪法尚明确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一律公开进行”;“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及公民权利固为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惟是否足以涵盖
6、全部刑事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否在宪法中根本不存在直接的法律依据?如近年来多为法学者所建议的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缄默权,究竟有无相应的宪法性权利作为基础及来源?3无罪推定原则入宪与我国目前的司法改革2004年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第24条规定,宪法第33条增加1款作为第3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我国宪法上第一次引人人权概念。在我国经过2O多年的改革开放,乃作为我国社会进步的一重要表现,人权观念发生巨大变化,在法律层面上的人权保障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无罪推定原则直接关系他人的自由权甚至生命权,并以其特有的方式保
7、障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及合理性,以致于难以找寻一项法律原则能如无罪推定原则对保障人的名誉人格、尊严、权利及自由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无罪推定原则乃系体现人权保护的最基本原则,为人道主义及人权观念在刑事诉讼中最集中的表现。因为天赋人权的概念,人的基本权利乃与生俱来,任何人均无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国家欲将其推向罪犯的地位,便即须提出有罪的证据,否则,任何人的无罪法律地位不变,即不能转化为罪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条的规定仅是吸收无罪推定原则的合理因素,确立了“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
8、确定有罪”原则。仍与无罪推定原则有一定的差距,既然我国为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的签署国,又在1998年lO月已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7年1O月27日尚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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