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的具体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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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我国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的具体建构摘要:围绕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特征,我国独立董事法律制度的具体建构,具体包括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机制,独立董事的权利、激励与薪酬,义务、约束与责任,董事会专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人力资源建设与独立董事协会,以及独立董事的补偿保护与责任保险制度等方面。  关键词:独立董事法律制度;具体建构。    就独立董事法律制度本身而言,要达到发展与完善的目的,其制度的整体建构以及整合,具有较强的紧迫性。而这种建构与整合,在理念趋同、达到一定程度的制度协调以后,无论是解决独立董事的功能定位问题,还

2、是独立董事的预期效用不足的问题,从独立董事的本质品格或根本属性而言,关键是必须紧紧围绕和抓住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特征,解决独立董事"独立性"不足的问题。体现在具体层面,应该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制度,是独立董事具体制度建构的首要问题。  首先,独立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必然要求其符合公司法以及其他规定中关于一般董事的任职条件。关于一般董事的任职条件,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从消极方面予以集中阐述,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3、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

4、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除此之外,证监会于2006年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九十五条,又增加了"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1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规定。此其一。  其二,尽管我国《公司法》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未作出区别规定,但是独立董事毕竟不同于一般董事,而且从国外的立法以及实践中也得到印证,即在设立独立董事的国家,一般都会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

5、件做出更为明确的规定。对此,我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也不例外。在其积极资格方面,《指导意见》规定: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本《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消极资格方面,主要是《指导意见》第三条的规定2,另外,《指导意见》的第一条还规定了:独

6、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第三,我们认为,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所作出的规定,应该能够实现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独立性、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忠实于公司利益、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等目的。由于以上目前立法的不完善,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包括,专家学者型独立董事比例过高、多家兼任现象严重、摆设性独立董事仍就存在等。就制度建设而言,一定要要适时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规定,予以不断完善。一是尽快修改《指导意见》第三条关于独立董事消极条件规定的第四项,延长"一年内"的规定;二是消极条件中的第五项,应该

7、增加排除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的下属公司、关联公司、主要供应商、主要购买商的关系3;三是应该明确增加独立董事在时间和精力上的可操作性规定,比如在上市公司的兼职数量上,可以严格限定不超过3个等内容。    二、独立董事的任免    独立董事的任免制度,主要是一个程序问题。在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选举制度建设中,针对我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提名上,要针对我国《指导意见》的规定:摒弃监事会所享有的独立董事的候选人提名权,因为这与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相悖,在法理上也说不通4,还有就是也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或经验,独立董事人选由以独立董事

8、为主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提名;二是在选举上,要明确规定、更大程度上推行累计投票制。目前来看,我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自然应该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其实,早在2002年1月17日,中国证监会于国家经贸委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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