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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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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工大金管发[2011]27号关于下发《金川校区教工休息室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各科室:现将《金川校区教工休息室管理制度(试行)》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金川校区管理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金川校区教工休息室管理制度(试行)教工休息室是为金川校区工作的教职工提供午休的场所,为加强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望住宿者自觉遵守执行。一、开放时间工作日11:00—15:00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开放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延长休息时间,或夜间休息时须经校区办同意方可入住。二、室内卫生1、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2、2、严禁在室内乱写、乱画及污损墙壁等;3、严禁乱放、乱倒行为,不准向窗外、走廊扔杂物,泼脏水;4、保持走廊、楼梯、洗漱间的清洁。三、住宿安全1、离开时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2、严禁在房间私自接线或安装插座。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发生事故,将追究住宿人的责任;3.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4、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将家属、朋友带到教工休息室休息、居住;5、非本校教职员工,不得随意进出教工休息室。四、物品保管1、室内的水电设施、门窗、等均为学校的财产,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如有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2、公寓内配置的物品(床、暖壶等)由使用人负责管理。属于正常损坏的,应及时报修;如有丢失或非正常损坏,使用人应照价赔偿。3、贵重物品自己要妥善包管,不准寄放在休息室,丢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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