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专递2006年第9期

农业信息专递2006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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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信息专递2006年第9期(总第72期)北仑区农林局2006年9月30日本期目录★区内动态宁波金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专家审查我区农民信箱工作进展良好★产业指导我省出台支持新农村建设税收政策浙江将上门女婿土地权利纳入法律保护★实用技术秋冬杨梅管理技术要点★全区农民信箱工程进展情况排名表★北仑区农网信息员积分统计-6★区内动态宁波金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专家审查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宁波金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在宁波召开。会议由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地理标志处裴晓颖处长主持。参加审查会的6位专家分别来自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2、、浙江大学、中国计量大学、北京农林科学院,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代表及申报小组的成员参加了会议。宁波市北仑区王国铭副区长代表“宁波金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小组在会上做了“宁波金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陈述报告,申报方回答了专家的询问。与会专家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宁波金柑”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名称、保护范围、产品质量特色及其与当地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大家一致认为,产于宁波北仑的“宁波金柑”产品具有地域特色,有一定知名度,保护范围界定合理,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

3、专家一致通过对宁波金柑申报地理标志保护的审查,并建议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宁波金柑是北仑区申报的第一个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其质量、声誉取决于该地区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充分利用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实施名特优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对于培育和开发地域特色产品,发展效益农业具有重要意义。这次申报成功对自身品质的提高是一个良好的契机,也将大大提升宁波金柑及其主产区北仑春晓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同时将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区农民信箱工作进展良好近日,我区召开“农民信箱”信息员会议。会

4、上,各街道、镇(乡)信息员总结交流了前阶段“农民信箱”工作开展情况;区农林局党委委员洪永杰传达了省农民信箱成果汇报会有关精神,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最后,宁波市农业局涉外信息处孙处长通报了全市农民信箱进展情况,并就下步如何做好“农民信箱”工作提出了“三抓”,一抓注册、启用。今年年底前完成8500名注册任务,并100%启用。二抓培训。在做好村信息员培训工作的同时做好普通农户培训。三抓应用。要指导注册农户特别是村信息员发布供求信息。一年来,我区农民信箱推广应用工作进展良好,在促进网上办公、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交流、信息获取和传播农

5、业科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至今,我区农民信箱注册用户达7000户,启用6527户,发送信件8633封,发送短信7397条,发布公共信息56条,发布买卖信息91条,培训农民850名。-6★产业指导我省出台支持新农村建设税收政策我省日前出台有关地税优惠政策,对新农村建设给予税收优惠。  为农服务组织优惠多。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

6、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为农村提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保洁服务取得的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农业龙头企业有佳音。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的所得,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和经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确认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以社员自产自销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报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民个人利好也不少。

7、支持农民个人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红色旅游、森林旅游、民俗风情旅游,切实落实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的税收政策,根据季节性经营的特点,合理确定税收负担。农民个人因交通、城市建设等被征用农业用地而取得经济补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自产自销农产品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农村、农场和农民个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或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

8、育附加。  补助乡镇企业助建新农村。乡镇企业报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后,可按应缴企业所得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无偿助建新农村公益性项目等社会性开支费用。转制后的乡镇企业,助建新农村公益性项目等社会性开支的费用支出,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实后,可在应缴企业所得税款10%以内给予减征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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