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论依法治国背景下乡土社会权威管理方式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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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论依法治国背景下乡土社会权威管理方式的构建论文关键词:乡土社会;国家法;民间法;权威  论文摘要:当前在我国,国家法和民间法通过不同的权威主体的具体实施,在时乡土社会秩序维护过程中相互渗透和影响,共同维护着乡土社会的扶序。国家法与民间法可以形成理性的互动模式。因此,我们需要在增强国家机关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合法性的同时,整合各种民间权威资源使得乡土社会的秩序得到有效的协调和管理。一、乡土社会秩序运行现状对依法治国理论的回应当代中国在经历了建国以来的多次重大社会变迁以后,在新的历史环境下仍然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之中。为了应对

2、新的社会形势,特别是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党和国家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在这一宏伟目标之下,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得到强化,得以向社会生活诸多领域进行渗透,法律话语在知识阶层乃至一般民众当中的传布,尤为引人瞩目。而在最近几年的新一轮“法律热”中,作为一种主导话语的“法治”,似乎正在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具体到法学界,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在社会转型的历史条件下应当怎样进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在这些争论中,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两种观点,其一就是“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这是指一国的法

3、治化运动在国家“上层建筑”的推进下启动和进行,“政府”是法治化运动的主要动力,法治目标主要是在政府的目标指导下设计形成,是人为建构的,法治化进程及其目标任务主要是借助和利用政府所掌握的本土政治资源完成的。这一法治化道路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要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人为地甚至是强制性地完成社会制度和社会法治状况的变迁。而另外一种观点可以称之为“自然演进型”法治道路,是指中国的法治建设需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内部本土资源来予以促进,因为中国的传统法律制度和文化,以及在那文化中积累起来的人们的行为规范、行为模式和法律观,尽管从某种特

4、定的法律定义出发可以否认它是一种法律,然而无法否认的是与这种制度和文化有联系的观念和行为仍深刻地存在于中国社会中,规范着中国社会、特别是中国农村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影响着中国现代国家制定的法律的实际运行及其有效性。对于乡土社会的法治建设问题,我们应当着重考察在当代国家和社会转型的历史条件下,乡土社会内部秩序的维护究竟是依靠那些基础,这些基础又是依靠什么权威主体进行运作的。乡土社会作为一个复杂的有机体,必然有其自身的运作逻辑与运作规则,与法治社会依靠明文规定的国家法进行治理不同的是,乡土社会中的规则是隐蔽在社会现象背后的,

5、它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着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对于乡土社会内部秩序的维护,依靠的不仅仅是国家制定法,国家法木身固有的局限性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无限多样性等因素所决定,国家法不可能对乡土社会的所有事务进行方方面面的管理与照顾。国家法的局限性将会导致其对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护产生疏漏。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护并不仅仅完全需要国家法规范的引导和管理,秩序的生成往往不完全是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然后进行宣传就可以实现的,在更多的情况下主要还是依靠乡土社会里村民们在处理诸如土地使用、婚嫁、丧葬、小额借贷、相邻关系等看上去简单而又琐碎的日常生

6、产生活中自发产生和形成的民间法规则。民间法由于植根于农村这一特定土攘上,通行于一定的地域范围,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自然形成,其实施主要靠一种情感、良心的心理认同和价值利益取向的共同性以及社会舆论来维持等特征,并且主要是由各种民间权威主体利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操作和运行的。非正式的民间法之所以能在农村存在,其根本点是以民间法能有效地应付社会生活为前提的,人们之所以尊奉这些长期存在的民间法,是因为它们具有根植于社区生活的合理性,能为社区成员带来的好处多于其害处。由于民间法从根本上满足了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因而其在国家法之外得到

7、了广泛的存在和运行空间。另外,由于国家法远离民间,村民们要想获得国家法的制度供给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并且由于各种因素的干扰使国家法未必能够完全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相反,民间法由于是由村级自治组织和其他民间权威主体进行运作,这些权威主体由于与村民们的地域距离和生产生活的联系更为紧密,因此,村民们可以直接利用这些资源来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而不用花费比民间法资源成本更高昂的国家法寻求解决,现实条件的因素也使民间法获得了广泛的作用领域。但是,在论述民间法对少数民族地区乡土社会秩序维护的优势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其所具有

8、的局限性。民间法除了具有一些学者概括的实施地域狭小、以不成文的形式出现导致适用上的不确定以及无法解决大型的纠纷与冲突的能力等缺陷外,由于其主要的实施主体—村民自治组织没有完全建立自己的合法性,以及其他实施主体各自具有的各种缺陷,使得民间法在乡村社会秩序维护的过程中经常地不能有效发挥自身的优势,致使许多社会事务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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