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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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汇编齐齐哈尔市旅游局2010年5月15日24目录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制度2、国内旅行社许可制度3、旅行社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备案管理制度4、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5、星级饭店复核制度6、旅行社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制度7、导游人员违规违法行为处罚制度8、市旅游局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办法9、市旅游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24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责任人:承办人(A、B)、副科长、科长、分管副局长、局长、局务会议参加人员二、权利行使依据(一)《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2、17775-2003)见国家旅游局网站(www.cnta.gov.cn);(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2005年8月5日)见国家旅游局网站(www.cnta.gov.cn);(三)《黑龙江省旅游条例》(2009年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第二十条:旅游饭店、宾馆、度假村、旅游景区和符合国家旅游航运服务标准的旅游航运船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质量等级评定制度。三、条件和标准(一)评定范围: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

3、。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区(点)。(二)评定标准:24标准共分5个等级,评定采取打分制。具体打分标准见《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八项内容打分达到950分的为5A级旅游景区;850分的为4A级旅游景区;750分的为3A级旅游景区;600分的为2A级旅游景区;500分的为1A级旅游景区。4A级和5A级旅游景区国家旅游景区

4、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定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省旅游景区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市旅游局进行前期指导和申报。四、所需材料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报告(旅游景区概况、景区申请、当地旅游景区评定机构“旅游局”审核意见);2.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表;3.景观质量评分表;4.游客意见评分表。五、受理景区申请并填写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县(市)区旅游局上报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受理并现场推荐打分。对分数符合不同质量等级标准的景区上报省旅游景区评定办公室。六、审查与决定(一)审查1.审查是否有旅游景区申请;2.审查是否有县(市)区旅游局的审核意见和推荐意见;3.24审查旅游景区简

5、况、旅游资源概述、景区发展概况、旅游活动项目等内容是否填写齐全;4.审查其他相关内容;对审查合格的材料报科长进一步审查,然后报主管局长、局长审查同意后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二)决定经市旅游局申请,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办公室对审核符合上述5条标准的旅游景区进行现场评定,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符合标准的赋予景区以不同的质量等级。七、办理时限市旅游局收到申请后,15日内组织人员进行指导与初步打分,做出申报决定。八、公开公示本制度原文及相关材料示范文本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门户网站www.qqhr.gov.cn长期公布。九、监督检查执行《齐齐哈尔市旅游局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

6、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十、责任追究执行《齐齐哈尔市旅游局关于违反规范权利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附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流程图24附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流程图旅游景区填写申报评定报告书不通过书面告之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公告、授牌通过省旅游质量等级评委会评定评定办公室研究市旅游局推荐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旅行社设立分社服务网点的备案制度24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责任人:承办人(A、B)、副科长、科长、分管副局长、局长、局务会议参加人员二、权力行使依据(一)《旅行社条例》第十条: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

7、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二)《旅行社条例》第十一条:旅行社设立专门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的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分社、服务网点备案后,受理备案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旅行社颁发《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三、条件和标准符合以下条件的应予以备案:1.《旅行社条例》第六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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