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论明代商税征收及其法律制约

探讨论明代商税征收及其法律制约

ID:10457493

大小:62.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06

探讨论明代商税征收及其法律制约_第1页
探讨论明代商税征收及其法律制约_第2页
探讨论明代商税征收及其法律制约_第3页
探讨论明代商税征收及其法律制约_第4页
探讨论明代商税征收及其法律制约_第5页
资源描述:

《探讨论明代商税征收及其法律制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探讨论明代商税征收及其法律制约论明代商税征收及其法律制约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论明代商税征收及其法律制约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征收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摘要]明代的商税大体分为过税和住税;在征收及管理上则实行中央直接管理,中央与地方双重管理,地方自行管理,皇家宦官管理等多种征收管理形式;对商税征收的法律制约,除《大明律》有关条目之外,大诰、榜文、诏令、律例等在不同的阶段发挥不同的效用。社会经济的发展,商税应该成为国家财政的主要,但在明王朝专制政体下,进行商税改革是不容易的,祖制的羁绊难免因循守旧,朝纲的不振需要锐意改革,彼此之间形

2、成了难以调和的冲突,各种政治势力在利益上的争夺,使明代商业发展曾经出现过短暂的辉煌,又显示出沉积的荒诞。  [关键词]明代,商税,律例  []A []0457-6241(2007)02-0025-05    明代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社会经济也达到了较高水平,社会生活酝酿着新旧交替的契机。在这样新旧交替的过程中,商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但由于小农经济的普遍存在,明代的财政收入仍然以田赋为主。为防止农业劳动力外流和非农业的经济发展,加之传统观念的影响,统治者还有意识地限制商业发展,贬低商人身份。但对商人离乡背井地去追逐什一之利,统

3、治者也表示同情,所以对商业和商品流通有比较宽松的政策,如明初,朱元璋改元代的二十取一为三十税一,规定:“凡商税三十税一,过取者以违令论”。中晚期以降,人口增加,土地兼并,皇室糜费,军费浩繁,灾荒战乱频仍,使得“海内有皮尽之忧,司庾无点金之术”,财政亏空日益加重。到了明朝晚期,宦官矿使四处搜刮,“种种名色,不可悉数”,社会上“农怨于野,商叹于途”,而随着商税的不断繁重,则使“商民益困”。事实上,商税的征收及其法律制约程度,已经关系到了明王朝的存亡。    一、明代商税的种类    明代的商税分为过税和住税。过税是商货、船只过境税,有工关、钞关、门税;住税是

4、指商货落地、停留、贮藏、房店、设摊货卖税等。  工关税一般由工部派员在主要交通要道设抽分竹木场,对商客贩运的竹子、木材、薪炭等课以实物税,税率为十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不等,朱元璋曾经一度“罢天下抽分竹木场”,成化(1465-1487年)年间,又由工部派员征收,以作缮造船舶之用,嘉靖以后,实物征收逐渐转变为白银征收。  钞关税是商品货物在流通过程中,以钱钞缴纳的流通税。明初的临清、北新两关不仅征收船钱,而且对船上的货物征收货税。宣德四年(1429年),明王朝为了配合钞法的推行,普遍设置征收钱钞的关口,各关“量舟大小修广而差其额,谓之船料,不税其货。唯临清、北

5、新则兼收货税,各差御史及户部主事监收。自南京至通州,经淮安、济宁、徐州、临清,每船百料,纳钞百贯”。  门税即京城九门之税。弘治(1488-1505年)年间,“商客贩到诸货,若系张家湾发卖者,省令赴局投税。若系京城发卖者,以十分为率。张家湾起条三分,崇文门收税七分,如张家湾不曾起条,崇文门全收”。正德(1506-1521年)年间.北京九门分别设有税官,对过往的货物课税。“京城九门之税,弘治初岁人钞六十六万余贯,钱二百八十八万余文,至末年,数大减。自正德七年以后,钞增四倍,钱增三十万”,有较大的增长。  塌房税在朱元璋称吴王时就已经征收,原名官店钱。洪武二

6、十四年(1391年),朱元璋“命工部于三山等门外濒水处,为屋数十楹,名日塌房。商人至者,俾悉贮货其中,既纳税,从其自相贸易。驵侩无所与,商旅称便”。在方便商旅的同时,官府也增加了收入,于是永乐七年(1409年),明成祖“令京城官店塌房论明代商税征收及其法律制约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提供,.依南京三山门外塌房例,税银一分,宣课分司收,免牙塌房钱二分,看守人收用”。官设塌房则官收,民设塌房则官收而抽部分给看守人酬劳。塌房税的税率原初为三十税一,宣德(1426-1435年)年间,因为钞法流通出现理由,塌房税额增加5倍,以致出现“塌房月钞五百贯,良苦,有鬻

7、子女输课者”的情况,经皇帝批准核除。  市肆门摊课钞是伴随钞法推行而出现的,凡以贩卖为主的蔬菜园,无论是种植、运输、存放,还是贩卖,都要征收此税。后来此税种推行到全国各主要城镇。在对市肆各色门摊,度量轻重征收的同时,对上缴官府所课之钞中的昏软之钞,进行销毁。以后随着钞法的不行,逐渐改行钞钱各半,最后改为折色银两。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以后,市肆门摊税在朝廷派出中官税使的情况下,开始无限扩大,因为滥收,多次激起民变,但终明之世没有废止。  此外,明初开征的酒醋税、渔课、契税等税种一直存在,以后又相继增加牙税、过坝税、过桥税、车马税、香税等,商税的名目越

8、来越多。如万历时期的“天津店租,广州珠榷,两淮余盐,京口供用,浙江市舶,成都盐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