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与经验之间——法律解释语言的语用学指向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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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规范与经验之间——法律解释语言的语用学指向研究论文..内容摘要:语言源自于人的需要,在语言的语义学、语形学和语用学三重功能中,语用学更能呈现语言的功效。法律解释依语用为中介在规范与经验之间进行目光流转,不仅需要语义学和语形学的逻辑保障,更需要语用学的意义和有效性保障。建立在人类生活世界共同背景下的理解,为此提供了普遍一致性的基础。关键词:规范,经验,法律解释..,语言,语用学随着人类社会知识的增长,人通过将主体—客体相分离的视阈来获取科学和真理显得日益重要,而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人类经验的传承。立基于这种认知模

2、式,虽然可以获得客观知识的增长,却在无形中将以人类共同认知为基础的规范形成和适用过程给忽略了,确立了以客观规律取代主体间的共同认知规律。笔者在此将重点探讨如何将以语言为中介的法律解释活动在规范与经验之间予以还原。一、语言的语用学指向立基于主体间性的认同人之所以创造语言,是为了满足人自身表达的需要和人与人之间交流的需要。1在此首先应该将言语和语言予以区分。言语作为一种更宽泛的意指方式,可以包括语言及其他传情达意的方式,诸如眼神、手势等;而语言则主要与声音和文字相联系。语言在最初阶段,需要确定每一个不同的发声与某个

3、词的对应关系,同时赋予这个词内在的涵义。这可以从孩子学习语言的实践中获得佐证。父母或老师往往指着对象,将孩子的注意力与具体形象相对应,同时说出一个词——这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谓的“指物定义”。2就这种学习方式,至少可以得出如下推断:一是语言是习得性的;二是语言首要的任务是物与词的意义关联。语言实际上拥有三种功能指向,即语义学的、语形学的和语用学的,其中后者长期以来为人们所忽视。3语义学所指称的对象、语形学所指称的语言逻辑是作为习得性的语言的显相,而语用学所指称的指号与指号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则是隐相,是需要人通过认知与

4、意志活动去挖掘的,这或许也是卢梭认为语言非起源于需要的原因所在。毋庸置疑,语言确定地从需要中产生,对语言的运用从根本上是为了人的生存、交往、发展的需要。如果语言丧失了语用学的功能,那么将最终失去人类行为的意义所在。诚如萨林斯所言:“假如要严格按照‘语言’的模式,将结构/符号分析引进普通人类学,那么,失去的就不单是历史和变迁,还有实践——世界中的人类行为。”4那么语用学的根本意义何在呢?无论从目的论或认识论的视角出发,人在社会中的行为无疑带有某种目的存在,意即无论人们是为了认识世界或改造世界,这其中本身已包含了某

5、种内在的目的,即使是人们的交往同样可以满足自身精神的愉悦、物质的利益等等。因此在哈贝马斯看来,语言在取得以言行事的效果之外,更隐含了以言取效的效果。5这也正是笔者在此力图将语用学意义转向法律解释的目的所在。在人类认知实践活动中,对人类进步产生重大影响的是主体—客体二元分离的认识论。基于这种认识论,人们通过观察感性材料,通过反思获得对客观实践规律的认识,是人类自然科学取得进步的关键所在。但是这种认识论在社会科学领域却不完全适用:一则因为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是人与人的对话,而非人与物或事态的孤独对话;二则如阿佩尔所言:

6、“上述要求只能意味着,社会必须分裂为被控制者和控制者两方。”6这明显与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自然科学需要证实或证伪,这是一个关于真理的问题,虽然是一种向绝对真理渐进的观察,但终须在局部的历史进程中确证相对的真理。然而,我们对于事物或事态的区分,不仅局限于真与伪,而且还包涵了意义与无意义、有效性和无效性之区分。后两者是针对主体间性而言的,例如一种语言是否对其他主体产生认识的影响——称之为有意义或无意义;如果语言对其他主体的意志产生了作用,促使其他主体作为或不作为某行为——称之为有效性或无效性。因此可以看到,

7、语用学根本上立基于主体间性的认同。人是生活在意义之网中的动物。7人与事物或事态的意义或有效性,是通过主体间性的认同而达成的,因而需要有一种基础性的共同背景来促成主体间的理解。8无论是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知识(经验)还是具体的历史的语境,都成为意义之网中的构成,因而对于抽象于生活世界的规范需要在一种共同背景下的解释性认知来加以完成,而语言的语用学指向无疑起着中介性的作用。二、法律解释与语言的语用学之关联现在让我们返回到法律的层面,深入考量一下语用学在法律解释中的作用。毫无疑问,在法律规范的运用之中蕴涵了理解、解释和

8、判断,9这不仅因为语言中词与物的对应关系的复杂性(特别是词与抽象意义上的类型及非具体事物的对应),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语言在视阈和语境中的歧义性。曾有学者就诠释法律的文字缺陷做过分析,认为文字存在僵硬、有限、歧义、精英等方面的缺陷,10但这些还都属于语言在语形学和语义学层面的缺陷;这就是说,这些缺陷虽然是语言传情达意的必要部分,但是如果过于强调无异于陷入结构主义或逻辑主义的泥潭而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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