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有质量的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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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有质量的教育公平论文摘要:教育的质量和公平问题一直是一对矛盾,二者的关系并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而是辨证统一的。就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这两个概念本身来说,从其演进历程上看,教育质量越来越成为教育公平的内在规定性和本质要求。“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是可能的。  论文关键词: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有质量的教育公平  一、问题的缘起  我国的基础教育已经进入了一个“后普及时代”,自1986年实施《义务教育法》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已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成就。到2006年,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2

2、7%,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实现“两基”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98%。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将加快我国义务教育的实现步伐。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我国普九人口覆盖率接近100%,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左右。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宏伟蓝图即将成为现实。如果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确保了每一个儿童受教育的机会,实现了基本的教育公平,那么关注和提高教育质量则涉及更高层面、更本

3、质的教育公平问题。我们必须追求“有质量的教育公平”。  从当前我国推进教育公平现实来看,仅仅保证入学机会的均等是远远不够的,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教育公平不仅要从“量”的角度考虑,还必须从“质”的方面去把握。由于当前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供给量严重不足,这已上升为突出的社会矛盾,对和谐社会建设构成一种体制性和资源性障碍,在这个意义上,应将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统一起来,把教育质量作为教育公平的内在要素,“有质量的教育公平”应是推进我国教育公平的新诉求。  二、理论论证:教育中公平与质量的辨证统一  (

4、一)从强调起点的教育公平到强调结果的教育公平  对教育中公平和教育质量辩证统一关系的理论论证,首先从考察人类所追求的教育公平概念的历史变迁入手,说明教育公平如何从强调起点逐步走到现今强调过程和结果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教育质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并成为教育公平一个基本的内在属性。  在现代,教育公平概念有三个层次,一是教育起点公平,即入学机会公平,确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二是教育过程公平,即在前者的基础上,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三是教育结果公平,即每个学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达到一个

5、相对平衡的效果,强调学业成功机会均等。应该说,这三个层次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形成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在社会进步和个体成长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教育公平的追求也随之不断深入和提高,体现出从对起点公平的追求,即要求“有学可上”向对结果公平追求的转变,即要求通过教育,个体都能得到发展,获得成功。教育公平概念的转变历程实质上就是人们对有质量的教育公平的不断追求的过程。  第一,古代传统的教育公平思想追求的是起点的教育公平,即入学机会的均等。无论在古代中国还是西方,思想家们从自己的立场和角度出发都对教

6、育公平做出了自己的解释。应该说教育公平的概念最初是在“起点公平”的层面上形成的,他们追求的是入学机会的均等和教育起点的公平,即“有学可上”。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伟大的教育家孔子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教育公平思想,它打破了贵族对学校教育的垄断,打破了贵贱、贫富和种族的界限,把受教育的范围扩大到一般平民,这是历史性的进步。在西方思想史上,柏拉图被认为是最早提出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和教育公平思想的第一人,亚里士多德在前者的基础上则首先提出通过法律保证自由民的教育权利。亚里士多德承袭了柏拉图的思想,认为教育应该由

7、国家负责,公民要遵循同一学制,使所有人都受到同一的教育和相同的训练。  第二,近代通过教育立法保护教育权利,教育民主观念深入,起点公平得到法律保障。到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致力于寻求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概念出现了新的特点:从权利平等角度提出教育公平,并将其转化为立法措施,在法律上确定了人人都有受教育的平等机会,起点公平逐渐从古代的教育理想变为一种得到国家法律保障的现实。  产生于18世纪法国的国家主义教育思想从国家的利益出发,极力主张教育的普及,他们认为只有让所有男女儿童都受到教育,才能消除愚昧无知的

8、现象。孔多塞提出建立国家教育制度,以便对所有儿童实行免费的初等教育。国家应该从教育经费中拨出专款作为贫苦家庭儿童上学的补助。法国于1882年通过了实施世俗义务教育的法律,该法规定,共和国所有6至13岁的男女儿童都应该接受初等教育,各地市镇长和初等教育督学组成的市镇教育委员会要经常检查儿童上学的情况,家长若放弃对儿童接受初等教育的相关责任,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三,教育过程和结果公平成为现代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教育质量成为教育公平的内在规定性。在初等教育基本普及以后的现代社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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