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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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第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体制改革,合理引导资金流向,开辟筹措资金的新渠道,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并根据深圳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的股票发行、交易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股票发行与交易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是深圳市证券市场的主管机关,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以下简称主管机关),按本办法对股票发行和交易行使日常管理职能。  第二章股票  第五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

3、行的、证明股东在股份公司中拥有资产所有权、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益的有价证券。  第六条股票的票面必须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注册地;  (二)股票种类;  (三)每股面值、股数;  (四)股票编号、股东名称或姓名;  (五)法定代表人签名、股份公司印鉴;  (六)股份登记处名称、地址。  第七条股票票面格式应按主管机关的规定设计及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印刷厂印刷。  第八条股票原则上实行一手一票制,每股的面值为一元。按不同的股票分别确定若干股为一手。  第九条股票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可以转让,但不得退股。转让时必须通过合法的证

4、券交易机构,按照有关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第十条股票可以抵押、继承。  第十一条股份公司股票均为记名股票,计值货币为人民币。用外汇购买的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股份公司可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股票。  普通股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以及参加股份公司盈余或破产清算后剩余资产的分配等权利。  优先股股东不享有参加股东大会以及表决的权利,但可在普通股股东之前享受股份公司盈余或破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的权利。  第三章股票发行  第十三条股票发行须经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股票发行可分为:  (一)公开发行。股

5、份公司以同一条件向社会非特定单位和个人公开发行。  (二)私募发行。由5名以上、49名以下的发起人(法人)全额认购。私募发行的股票只能在法人之间进行转让。  (三)内部发行。是指向本公司内部职工发行。向内部职工发行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30%。内部发行由主管机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细则办理。  第十五条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改组成股份公司;  (二)生产经营符合深圳的产业政策;  (三)财务及经营业绩良好,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四)申请前一年有

6、形资产净值占有形资产总值的比例应不低于25%;  (五)发起人认缴股份不得少于500万元,并不低于总股本的35%;  (六)向非特定个人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总股本的25%,主管机关可根据情况提高公开发行股票的比例;  (七)股东人数不少于800人;  (八)申请企业或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损害公众利益的记录。  第十六条公开发行的股票,除发起人认购和定向发售外,其余部分必须向社会公开发售。  定向对象分为内部职工和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有紧密联系的企业法人。  内部职工认购部分不得超过向社会公开发行部分的10%,且一年内不得转让。一

7、年后每半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10%。  企业法人定向购买部分,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且二年内不得转让。  第十七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向主管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  (二)市政府批准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或公司注册登记的证明;  (三)经市政府批准的公司章程;  (四)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上述报告如涉及对国有资产评估和验资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五)发起人认购股份的验资报告;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签证的财务报表;  (七)招股说明书;  (八)资金运用的可

8、行性报告;  (九)股东大会或发起人会议的相应决议;  (十)经会计师事务所签证的未来一年公司盈利预测文件;  (十一)主管机关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十八条发行公司须编制招股说明书,真实、全面地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住所;  (二)生产经营范围;  (三)发起人或董事、经理简历;  (四)发行股票的理由、目的;  (五)发行股票的总额、种类、数量、每股面额及售价;  (六)发行方式;  (七)发行对象;  (八)证券承销商的名称、承销总数及承销方式;  (九)公司沿革及未来发展情况,主要业务、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总额及构成情况

9、;  (十)经签证的盈利预测。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如获批准,发行公司应在招股前十日将招股说明书全文刊载于主管机关认可的报刊,主管机关认为披露不尽充分时,可要求发行公司将其它相应文件补充公告。  第十九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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