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444031
大小:60.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06
《宗族在村治权力分配与运行中的影响分析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宗族在村治权力分配与运行中的影响分析论文【内容提要】在1999年直选前,村干部的选任虽然通过乡政“任命”或“指选”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完成,但还有另一只“看不见的脚”在起作用:宗族通过实力原则、裙带传承、亲缘网络等方式影响村治权力的分配。由于宗族背景的不同,村干部所享的权力分量及其工作方式与方法也受到影响。因此,宗族依然是不可忽视的基础性权力资源,它正在以新的机制和方式影响着村治权力的分配与运行,并与国家权力发生着互动。【关键词】宗族/村治/乡政/权力分配与运行/治理精英【正文】乡村治理的核心问题是权力问题,即什么人、以什么方式取得治理权
2、.freel.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259.出于对姓氏与宗族构成可能分离情况的考虑,我们在调查中便进一步地了解村干部实际的宗族与房股归属情况。从1999年对40个选举观察村两位主要干部的了解看,在“人民公社”时期末期,宗族因素在干部任用中的作用开始显现,80年代后期,宗族的影响力已显著增大。到90年代末的村民直选前,主要村干部须具备大族大房背景的现象已很普遍,在被抽样调查的39个村中,大多数村支书、村主任来自大族、大房(详情见表3)。表31999年选举前村主任、村支书所在的宗族与房份情况N=39(村数);单位:%附图略说明:
3、选择项“其他”,系指村支书或村主任空缺,或由乡政府下派的干部兼任等情形。资料肖唐镖.村委会选举中的宗族因素A.张明亮.村民自治论丛(1)C.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这种情况也出现在我们另行调查的10个村治个案村中8。在这些村中,除了藻苑与汪庙村外,其他8个村皆出现了两位村主要干部或其中的一位须来自大族或大房的现象。进一步研究发现,宗族背景影响村干部出任的机制往往有以下四种:一是实力原则。村干部特别是主要干部,成了大族大房或大村庄之间平衡的产物,形成“权力分配格局的惯性”。如村支书与村主任中的大多数来自大族大房或大村庄,村干部中的其
4、他职位则在另外的房族或村庄中平衡地分配。在50个观察研究村中,多数村便形成了这种相对稳定的权力分配格局,笔者曾称之为“村权力分配的自动平衡机制”9。如在岱村,自1949年以来,戴氏宗族的五大房除承庆堂外,其他各房都有人任过村干部,近年来形成了由三个房共享村政大权的局面。金村在近20余年的历届村级班子中,村干部中虽有来自小房者,但来自大族大房者所占比例特别是所占主要干部的比例明显更高,时间越往近移就越是如此。而在华村,在“集体化”时期,由于政策导向的影响,大村落大宗族田段、朱家仅有一般干部,长期“主政”的负责人都来自小庄小族村;至70年代末
5、,随着“集体化”时代干部的卸任,第二代主持村政的负责人则主要来自两个大族,此后情况一直如此。总之,在乡村安排村干部时已形成这样的惯例,即以族际和村庄之间的实力对比为主,同时兼顾均衡原则。朱秋霞、梅志罡的研究曾隐约地表明了上述现象10,梅甚至提出:汪堤村村官的席位分配是在族姓之间的均衡。不过,他们在关注族姓关系的同时却忽视了地域之间的关系。如在汪堤村,事实上村干部的平衡现象,与其说是族姓间的平衡,倒不如说是村庄之间的平衡,或者说两者的并存,因为该村“三大头”(支书、主任与会计)在50年间的变动一直是在三个自然村之间的平衡。从笔者对50个村情
6、况的分析看,村权力分配的平衡中既有族际之间的平衡,也有村庄之间的平衡。与村干部的分配状况一样,村民小组干部的分配也体现出明显的“实力原则”。在由多姓、多村落组成的村民小组,情况更是如此。如在北岗村各村民小组中,虽然新的宗族组织并没有普遍重建,但潜在的宗族因素却对各村庄的事务管理仍有着影响。在村民小组干部的产生上,过去一般采用召开全村庄会议公推候选人投票选举的方法。近两三年来,由于报酬太低而工作又很难展开,村小组干部没有人愿意当,因此也间或由村委会直接委任。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一般来说,在单姓村民小组或以一姓为主的杂姓村民小组,大房当干部的
7、机会更多,说话更有作用,工作效率也更高;杂姓村民小组(指两姓或三姓势力相当)则一般各姓平均分配村民小组权力,各姓分到之部分也大致由该姓大房担任。第一种情况如章塘,它共有傅、晏、李三姓,其中傅姓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村庄干部向来即由傅姓担任,晏、李两小姓基本上没有当干部的机会。傅姓又有四房(两大两小),平时小房在村民小组中总要承让大房三分(如灌溉水田时),小组干部也多由大房人担任,即使是小房人当了干部,大房也会多方掣肘刁难。第二种情况如后塘,该村庄有刘、周二姓,人口大致相等,因此村民小组干部一般由两姓共同担任,轮流担任正、副村民小组长。二是“裙
8、带现象”。这些年来,有的村出现这种情况:在发展党员或推荐、培养村干部时,在位者往往推荐或培养本族、本房乃至自家的人,出现父子传承、房支传承、兄弟传承等三种权力继替方式,笔者称之为“裙带现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