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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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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WaterQualityStandardforDrinkingWaterSourcesCJ3020-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水质分级、标准限值、水质检验以及标准的监督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161 生活饮用水源水中铍卫生标准 GB1
2、1729 水源水中百菌清卫生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级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为二级,其两极标准的限值见表1。 项 目标准限值一级二级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不应有明显的其他异色浑浊度 (度)≤3 嗅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不应有明显的异臭、异味pH值6.5~8.56.5~8.5总硬度(以碳酸钙计)(mg/L)≤350≤450溶解铁 (mg/L)≤0.3≤0.5锰 (mg/L)≤0.1≤0.1铜
3、 (mg/L)≤1.0≤1.0锌 (mg/L)≤1.0≤1.0挥发酚(以苯酚计 (mg/L)≤0.002≤0.00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mg/L)≤0.3≤0.3硫酸盐 (mg/L)<250<250氯化物 (mg/L)<250<250溶解性总固体 (mg/L)<1000<1000氟化物 (mg/L)≤1.0≤1.0氰化物 (mg/L)≤0.05≤0.05砷 (mg/L)≤0.05≤0.05硒
4、 (mg/L)≤0.01≤0.01汞 (mg/L)≤0.001≤0.001镉 (mg/L)≤0.01≤0.01铬(六价) (mg/L)≤0.05≤0.05铅 (mg/L)≤0.05≤0.07银 (mg/L)≤0.05≤0.05铍 (mg/L)≤0.0002≤0.0002氨氮(以氮计) (mg/L)≤0.5≤1.0硝酸盐(以氮计) (mg/L)≤10≤20耗氧量(KMnO4法) (mg/L)≤3≤6苯并(α
5、)芘 (μg/L)≤0.01≤0.01滴滴涕 (μg/L)≤1≤1六六六 (μg/L)≤5≤5百菌清 (mg/L)≤0.01≤0.01总大肠菌群 (个/L)≤1000≤10000总α放射性 (bq/L)≤0.1≤0.1总ß放射性 (bq/L)≤1≤1 3.1 一级水源水: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3.2 二级水源水: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
6、毒等),其水质即可达到GB5749规定,可供生活饮用者。 3.3 水质浓度超过二级标准限值的水源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并取得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主管部门批准。 4 标准的限值 4.1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不应超过表1所规定的限值。 4.2 水源水中如含有表1中未列入的有害物质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 水质检验 5.1 水质检验方法按GB5750执行。铍的检验方法按GB8161执行。
7、百菌清的检验方法按GB1729执行。 5.2 不得根据一次瞬时检测值使用本标准。 5.3 已使用的水源或选择水源时,至少每季度采样一次作全分析检验。 6 标准的监督执行 6.1 本标准由城乡规划、设计和生活饮用水供水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主管部门、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6.2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保、水利与航运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协同供水单位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区的保护工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水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
8、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广祥、江运通。 本标准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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