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相关经济主体的逆向选择问题论文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相关经济主体的逆向选择问题论文

ID:10401255

大小:56.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7-06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相关经济主体的逆向选择问题论文_第1页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相关经济主体的逆向选择问题论文_第2页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相关经济主体的逆向选择问题论文_第3页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相关经济主体的逆向选择问题论文_第4页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相关经济主体的逆向选择问题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相关经济主体的逆向选择问题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相关经济主体的逆向选择问题论文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于2005年6月30日联合发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经过近三个月的筹备工作,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基金公司)于同年9月29日正式开业。作为投资者保护的三架马车之一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正在逐步构建和完善中,将对稳定金融市场起着积极促进作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从本质上讲是证券市场信用遭受破坏时的一种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其意图并不是要解救在财务上出现问题的证券公司,而是要通过减轻、甚至消除财务失败

2、带来的负面影响来保持资本市场的稳定。但是,在制度运行中,各相关经济主体..,即投资者、证券公司、监管机构等,基于本身的利益驱动,利用信息不对称,做出一些使得产生市场效率消减、制度效用降低,有违制度初衷、偏离于制度最优执行结果甚至破坏金融稳定性的行为,这就是所谓的逆向选择。一、相关经济主体的逆向选择行为的表现形式、作用机制1.风险寻求与外部效应。成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会员的证券公司会有被“保险”的感觉,运作起来就不象以前那么在乎风险,可能更倾向于做一些冒险的经济行为,经营高风险业务;问题越大的公司,越寻求高风险,以期获得高收益。如果只是最后买

3、单人的变化,没有约束机制的实质性变化,投入更多的资金到问题券商如同抱薪救火;而缺乏明确的惩罚机制,更会使道德风险积累和加剧。问题券商为了避免关闭、破产、清算的命运,就用扩大资产负债的规模来掩盖旧有的经营问题,使得风险加大和集中。他们知道,做得越大你越拿他没办法。因为金融机构的关闭和破产有负的外部性,有社会成本,关闭的金融机构越大,社会成本越高。2.虚假信息与监管滞后。一方面,在风险监测时,主要根据券商过去的经营状况来定风险值,不具有说服力,总是有问题、出现风险才发现并处置。另一方面,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

4、按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经营管理、运作水平较差、风险较高的证券公司,应当按较高比例缴纳基金。各证券公司的具体缴纳比例由保护基金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状况确定后,报证监会批准,并按年进行调整。证券公司缴纳的基金在其营业成本中列支”,问题券商为了少交基金,可能会隐瞒问题和风险,以增加讨价还价的砝码;甚至以商业贿赂收买基金公司工作人员,以降低名义风险值,监管机构即便能查出来,也会多花时间和精力,导致风险延后和加剧。3.倒逼机制。以往每有券商“关门”,总是央行“买单”,以鞍山证券、新华证券、南方证券为例,人民银行分别向它们发放了15亿、14

5、5亿以及80亿再贷款。偌大的央行“买单”都有困难,投资者保护基金怎能没有困难?投资者保护基金今后运作可能也有自己的“不能承受之重”。在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大部分券商的业务种类、利润点都趋于一致,同好同坏,当行业不景气时,容易出现全行业普遍性经营亏损,大部分公司存在巨大风险,进而集体要挟保护基金,使制度失效,甚至要求通过投资者保护基金向央行伸手要再贷款,市场退出机制将退回行政处置方式。4.劣商驱逐良商。中小投资者在选择哪家证券公司作为经纪商的时候,本来应考虑证券公司的信用水平,但是有了投资者保护基金,中小投资者也可能不会特别在意券

6、商是否信誉好、实力强、运作规范,而只会在乎券商中哪家收费低廉,通常经营风险越大,实力越弱的券商越愿意采用更低的收费来吸引投资者。因为无论在哪家券商自己的资产都得到同样的保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不管在哪类证券公司得到的保护程度均相同,只要自己的单户保证金和证券资产金额在10万元内,就意味出现风险时基金公司会全额买单,所以投资者更愿意选择成本更低的方式,这样就形成有违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规律的现象,造成市场的反向激励机制,经营好的券商面对竞争对手的低佣金率,也会降低佣金率,加剧竞争,甚至出现全行业连续性亏损,加大证券行业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5.系统

7、资源浪费。根据现行相关制度,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债权被基金公司收购时,每个户头最高全额补偿金额为10万元,超过部分不能得到全额收购。如果投资者资金超过这个数目,则会选择尽可能的多开户头,以期在券商出现破产清算是时少些损失,造成证券交易、清算系统资源的浪费。虽然有证券账户开立实名制和有关被收购债权的主体查实之说,但实际上有时很难操作和界定。例如,一投资者原本投资40万元开立一账户,现用他人身份证件另开立四个户头,这样每个户头平均只有8万元,就可以避免券商破产时资产受损,而这样的结果会使得证券户头数比原来多出4倍,推而广之,系统资源浪费可想而知。

8、有可能在明天证券业就会形成如今天银行业的银行卡的尴尬局面。二、逆向选择的危害1.打破正常市场机制,破坏市场公平,降低市场效率。从公平的角度上讲,低风险的券商应得到较多的投资者信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