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中若干问题的思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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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损害赔偿中若干问题的思考论文..论文摘要: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变化,重婚纳妾、“包二奶”等现象挑战着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为了因应时势,保护离婚无过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2001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建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本文对该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完善我国离婚法律制度的需要..,是新形势下保护离婚无过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履行婚姻义务的必然要求和实现离婚自由的重要保障。它有填补损害、精神慰

2、抚、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对于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否仅限于无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除过错配偶外,是否应包括插足他人婚姻的“第三人”?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立法是否应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及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适用程序和赔偿范围、民事责任方式及赔偿金的给付方式、请求权主体的行使时间,笔者都作了详尽的分析阐述。由于证据匮乏能得到法院支持的很少,无过错方索赔已成为难问题,这也表现出婚外恋甚至婚外同居的普遍性。认定婚外同居的标准都有哪些?笔者进行了理性思考,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见解。关键词:

3、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责任主体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关系的正确调整,对于维护社会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于1950年,1980年又作了重大修改。弹指一挥间,20年过去了。这20年,中国进行了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婚姻家庭关系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重婚纳妾、“包二奶”等现象挑战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呈上升之势。①为了因应时势,保护离婚

4、无过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2001年4月28日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建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本文将对该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一、设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和功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使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害的制度。在我国,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如下意义:第一、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完善我国离婚法律制度的需要。保护婚姻家庭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方针。我国《刑法》、《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对于夫妻、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都是

5、明确给予法律保护的。但由于我国1980年《婚姻法》的离婚制度中缺少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导致过错配偶实施违法行为引起离婚,造成无过错配偶的损害,不能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这使我国法律关于保护家庭的规定很不完善,有损社会主义法律的严肃性。第二、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新形势下保护离婚无过错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随着之出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因夫妻一方与人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虐待、遗弃对方而导致婚姻破裂的案件增多,在某些地区已成为离婚的主要原因。许多无过错当事人因过错配偶侵害婚姻关系的违法

6、行为,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却得不到法律的救助,因而强烈要求填补“法律漏洞”,以期有效地保障婚姻家庭、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第三,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履行婚姻义务的必然要求和实现离婚自由的重要保障。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形成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要求双方自觉履行相互忠诚、相互扶助等义务,当一方故意违反义务,造成他方财产方面的损害时,只有通过损害赔偿,才能使过错方承担必要的民事责任,使受害方得到精神上的抚慰和经济上的补偿。建立与经济帮助并行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可以消除经济上处于劣势的无

7、过错方对离婚的后顾之忧,保障其实现离婚自由的权利。离婚损害赔偿作为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具有三方面的功能:第一,填补损害。通过补偿损失,使受到损害的权益得到救济和恢复。第二,精神慰抚。精神损害赔偿之慰抚金,是一种特殊赔偿金,兼具经济补偿和精神慰抚双重功能。因为,对于精神损害而言,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量和赔偿,所以,给付慰抚金除尽可能填补损害外,更主要的是使受害方获得心理上的慰藉,平息其怨愤、报复的感情。第三,制裁、预防违法行为。离婚损害赔偿既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也对其他有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人,具有警戒和预防作

8、用。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在于,填补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慰抚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预防、制裁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以维护合法婚姻关系和保护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二、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一,有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的存在。一个人的行为,如果不具有违法性,即使造成损害,不能、也不应承担民事责任。行为是指人们的有意识的活动。判断违法性的标准就是违反法律规范。违法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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