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372798
大小:101.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07-06
《法院信访工作流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法院信访工作流程法院信访工作流程 一、函件处理 一、办理范围, 中院信访办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等形式(以下通称信访函件)表达的涉及邯郸市两级法院的建议、意见或投诉。 二、拆阅 1、对收到的信访函件,应当当日拆封,当日阅看完毕。对电子邮件,要责成专人办理。 2、拆封时要注意保持信封、信笼、邮票、邮戳的完整,并妥善保管随函件寄来的其他物品。 3、拆阅函件时发现重大、紧急信访事项的,应当立即逐级报告,并按照领导意见迅速办理。 4、姓名、内容、地址不清的函件暂时留存,经信访办主任审批后定期销毁。 三、登录 1、函件拆阅后
2、,要及时逐件登录。按以下要求办理: 2、登录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信访人姓名、住址、是否属联名信及联名人数; ②所反映问题的发生地和管辖地、问题类型、反映的意愿和要求; ③被揭发检举人的姓名、单位、身份、职务、级别; ④来信渠道、发信日期、收信日期; ⑤上级有关领导的批示意见以及中院领导的具体办理意见。 3、摘录信件内容要详细准确,能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够完整反映信件的主要内容。 4、函件登录一般应当当日登录完毕,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四、转送 1、自收到函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信访办填写《函件转送单》,将函件转送有关单位处理。 2、函件转出后,应
3、当及时向信访人发出《信访事项转送告知书》。信访人姓名、地址不详的除外。 下列函件,一般转送基层法院办理: ①反映基层法院案件存在问题的; ②对基层法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 ③函件所反映的基本情况不清,需要基层法院了解的; ④其他需要转送基层法院处理的情形。 3、下列函件,一般转送中院相关部门办理: ①反映中院工作人员或基层法院负责人违法违纪的,转送中院纪检组。 ②反映案件审限情况的,转送中院相关业务庭; ③申诉或申请再审的,转送立案庭; ④其它需要中院相关部门处理的情形。 4、除直接转送基层法院和中院相关部门的函件外,其他函件由中院信访办主任批阅,按
4、照规定办理。 五、交办 1、以下信访事项,向相关单位交办: ①中央有关机关如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交办的; ②省级有关机关如省委、省人大、省高院等交办的; ③市委、市人大、市政法委有关领导交办的; ④其他重要信访事项。 2、交办信访事项应当向办理单位送发交办函。 交办函要全面、准确、具体地反映信访人的诉求。 3、交办函按照下列程序制作: ①起草交办函。 ②信访办主任审阅交办函。 ③主管院长签发交办函。 4、交办函发出后,应当及时向信访人发出《信访事项交办告知书》。 5、《交办函》和《信访事项交办告知书》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
5、内发出。 六、上报 1、下列函件,上报中院有关领导批示办理: ①知名人士、重要社团、港澳台胞、海外侨胞的函件以及境外函件; ②反映的事项重大、紧急,或者威胁制造事端的; ③恶意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 ④反映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问题的; ⑤对中院工作提出建议的; ⑥其他重要函件。 2、上报函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①起草《关于xxx反映情况的报告》,摘录函件的主要内容,提出拟处理意见; ②信访办主任审阅; ③主管院长签发; ④将《关于xxx反映情况的报告》和函件原件报有关院领导; ⑤中院院领导批示处理意见; 七、不予受理 1、对函件反映的下列事项
6、,不予受理: ①属于党委、人大、政府、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②已经或正在进行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 ③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 ④函件反映的内容、地址、姓名不清的; ⑤该事项已经处理终结,信访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请求的。 ⑥其它不予受理的情形。 2、对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①填写《不予受理告知书》。 ②信访办主任审核; ③主管院长签发。 3、《不予受理告知书》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 12全文查看八、信访协调会 1、下列信访事项,可以通过协调会办理。 ①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的;
7、 ②涉及单位较多,需要相互协调的; ③其他需要协调会解决的信访事项。 2、协调会会议方案由信访办提出,报院领导审批。 3、会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时间、地点。 ②主持人。 ③参加人员。 ④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 ⑤需要解决的问题。 4、协调会会议按照下列议程举行: ①信访办介绍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 ②听取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 ③研究解决方案; 5、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让信访人参加协调会,听取信访人的诉求,核实有关情况。 二、来访处理 九、审查 1、查验信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审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