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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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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员异质性、风险分担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黄胜忠伏红勇内容提要:公平合理地分享剩余是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凝聚力和外部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价值。考虑到成员异质性和风险分担不均的现实,本文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模型,设计了扣留部分“一次让利”资金作为参与合作社风险资本的盈余分配机制。研究发现:在成员异质性条件下,基于风险分担的盈余分配机制提高了“二次返利”的下界,并缩小了“二次返利”的可行域区间,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盈余分配方案提供了理论依据。关键词:农民专业合
2、作社;成员异质性;风险分担;盈余分配DOI:10.13246/j.cnki.iae.2014.08.008一、问题的提出对成员而言,除了获得合作社的使用权以外,参与合作社的价值还在于分享合作社的剩余。对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而言,重要的问题是确定盈余分配的基础。由于成员在合作社存在多种要素投入,如有成员同时向合作社提供产品和资本,有成员只向合作社提供资本,有成员只向合作社提供产品,有的则只从合作社购买投入品,这就使得多种分配基础存在可能。盈余的分配既可以通过交易价格调整的方式返还给成员,也可以依据成员的出资以分红的形式返
3、还给成员。出于公平和保护生产者社员利益的考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37条规定,“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剩余的60%”。然而,当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盈余分配模式偏离合作社惠顾返还价值的现象时,如何构建公平合理的盈余分配机制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值得深入研究。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问题,目前已有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富有解释力的研究。Cook(1995)认为,新一代合作社的利润作为惠顾者退款应该分配给社员,红利分配也应与社员的持股成正比。米新丽(2008)探讨了
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设计问题。夏冬泓等(2010)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及其归属问题,认为明确各种收益及其归属是保持合作社服务社员与获取营利平衡、体现公共利益政策的必然要求。Jia等(2011)认为合作社成员的异质性会影响合作社的契约安排,进而会影响各合作社成员在合作社盈余(利益)分配中的权益。郑鹏等(201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进行了探究。Bijman等(2012)等认为按照比例分担所有的剩余(Surplus,合作社与内部成员交易产生的收益)和利润(Profits,合作社与非内部成员交易产生的收
5、益)可以实现合作社稳定发展。曾明星等(2011)基于交易量返利占合作社全部利润的比率构建了农业合作社利润分配基本模型;田艳丽等(2012)在曾明星等(2011)*项目来源: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与可持续发展研究”(编号:12XJY019)、2014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公司领办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管理研究”(编号:14SKC07)、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网络嵌入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影响研究”(编号:2013M531934)、重庆市教委软科学项目“基于农民专业合
6、作社的安全农产品质量控制机制研究”(编号:KJ090103)的阶段性成果—57—《农业经济问题》(月刊)2014年第8期模式基础上做了进一步改进,并依据交易量返利占合作社可分配剩余的比率建立了合作社利润分配基本模型。任大鹏等(2013)研究了合作社的惠顾返还价值的偏离问题。总体而言,有关研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问题关注不够,理论界和实践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中存在的盈余分配不规范、机制不健全、资本报酬过度、惠顾返还价值偏离等问题诟病较多,对如何完善盈余分配机制的建设性意见不多。徐旭初(2012)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7、的分配问题是制度设计和治理结构的结果。因此,本文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背后的成员异质性以及风险分担问题入手,研究如何基于“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理念来探索公正合理的盈余分配机制,以使得合作社成员成为风险分担与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二、分析框架因此有必要分析并设计有效的盈余分配机制,并且所设计的机制应充分各成员禀赋的差异,设计的盈余分配比例应该与各成员投入的比例成正比,如此才能促使合作社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成员的参与行为在合作社的运行过程中,核心成员往往投入较多的初始资本并将所生产的产品全部交付给合作社,同时积极参与合
8、作社的经营管理;相对于核心成员,合作社的普通成员多为分散农户,由于缺少资金往往不出资或者象征性地对合作社注入少量资金,除此之外普通成员往往存在机会主义行为,有时会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市场或者只出售少部分产品给合作社。合作社普通成员的参与不足将不利于合作社的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以促进成员积极参与合作社。(三)合作社所面临风险的分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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