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地税局纳税人办税能力评价项目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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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常州地税局纳税人办税能力评价项目谈判文件常采竞[2014]0182号采购人:江苏省常州地税局集中采购机构: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0一四年十月33目录  1、第一章竞标公告2、第二章总则3、第三章投标文件4、第四章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5、第五章投标报价6、第六章开标、谈判、定标7、授权委托书8、投标人声明函9、表式l       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l       拟参加本项目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10、售后服务承诺11、合同样本12、类似项目一览表13、项目需求 33第一章竞标公告常采竞[2014]0182号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常州地税局的委托,现就其纳税人办

2、税能力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江苏省常州地税局纳税人办税能力评价项目;项目编号:常采竞[2014]0182号;二、项目简要说明:目前,各地税务机关更多地侧重于从办税能力的影响因素等方面,以好或不好之类的模糊评价,对纳税人进行区分,没有尝试形成系统、完善的纳税人办税能力指标,因此无法围绕弱项指标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而当前信息管税、数据管税的管理模式,通过系统抓取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所留下的纪录和信息,为测量和评价办税能力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本项目的建设是基于省局数据仓库基础之上的,在数据仓库之上根据常州地税

3、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搭建:数据支撑平台、应用支撑平台。通过两个平台的搭建,为税局逐步建设各个相互独立的应用系统提供良好的数据和应用基础。三、竞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江苏地税系统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3、投标人须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确保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响应;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

4、项目的能力。33四、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自行下载谈判文件。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暨开标时间:2014年11月3日下午2:00;投标文件接受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接收人:朱卫华。六、特别说明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谈判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谈判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七、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卫华0519-86800350;传真

5、及邮政编码:0519-86800352213003;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采购单位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0519-89855527。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10月23日 第二章总则 一、招标项目:江苏省常州地税局纳税人办税能力评价项目。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332、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3、投标人须具有江苏地税系统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3、投标人

6、须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地化服务,确保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响应;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四、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的组成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投标人下载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招标人做出的澄清以公告形式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谈判文件各项条款最终

7、解释权归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以下内容做出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主要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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