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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6
《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样表及说明事项名称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事项编码基础编码:1100404000实施编码:110111000000760913806100事项类别其他职权设定依据1、[行政法规]制定机关:国务院依据名称: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发布号令:国务院令第445号法条内容:第十三条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
2、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前两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收到备案材料的当日发给备案证明。2、[部门规章]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名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发布号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法条内容:第十七条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3、备案。第十八条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审批服务对象企业法人实施机关北京市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权限划分
4、区级办理时限及说明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办件类型即办件办理方式自办件实际实施主体北京市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处(科)室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科咨询途径(1)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安全监管局窗口(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2)咨询电话:(010)81312748申报途径(1)申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安全监管局窗口(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2)申报网址:http://211.147.135.209/ajjweb办理形式窗口办理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
5、00,下午13:30-17:00申报材料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纸质材料:A4纸,原件1份,网上申请,电脑打印)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原件1份)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申请单位提供的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中,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复印件1份)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免于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均需登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
6、平台(http://211.147.135.209/ajjweb/)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并确保真实有效。受理地点房山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标准有效性、合规性审批条件申请资料齐全,条件符合,则审批通过,发放备案证明。对不予批准的填写《不予批准通知书》,书面告知申办人理由及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审批流程申请—补正—受理—审核—复核—审定—制作行政文书/许可证→告知/送达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电话查询:010-81312748网络查询:http://211.147.135.209/ajjweb批准形式及有
7、效期限结果文书名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结果文书类型证照有效时限备案证明有效期3年正副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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