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ID:1033637

大小:59.96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7-11-06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_第1页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_第2页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_第3页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_第4页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青教办字〔2017〕128号─────────────────────────────────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至2018学年各级各类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驻青各有关高校、局属各学校、市直各幼儿园: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现将市直各类学校2017至2018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区市参照执行。一、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一)申请方式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5-(二)评审办法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根据《青岛市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青财文〔2007〕44号)和《青岛市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青财教〔2015〕51〕号)精神,制定本校具体评审办法,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和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

3、,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国家助学金名单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扶贫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青教通字〔2016〕52号)要求,持有《扶贫手册》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三)材料报送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名单,通过青岛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2.《单位申请批量开卡明细清单》(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

4、子版。3.《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申请情况统计表》(附件2)4.身份证复印件。将获奖和受助学生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按照“办卡”和“不办卡”分开整理,在右上角标明序号,同时保证身份证复印件排列与上传青岛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学生信息顺序一致。-15-(1)复印件必须清楚,且用A4纸顺向复印,不得报送传真件;(2)二代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且复印在同一张纸上;(3)不得报送户口簿复印件和户籍证明。请各高校于10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校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另行通知。二、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

5、(一)受助对象在市属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和在部属、省外高校就读的青岛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高收费专业的学生,不免除学费。因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免除。(二)评审程序1.学生申请。在市属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学生根据我市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公章齐全的《青岛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市属高校在校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3)、有效《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在部属、省外就读的青岛籍学生根据我市高校建档立卡家

6、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申请条件及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生源所在区市资助中心递交公章齐全的《青岛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部属及外省高校在校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4)、学费缴纳收据、有效《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2.评审公示。学校(区市)在收到学生申请后,认真审核学生上报的材料,-15-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评审。经学校(区市)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同意后,将评审结果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材料报送1.市属高校学生申请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市资助中心审核无误后当场

7、退还学校,由学校留存备案;部属及省外高校学生申请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区市资助中心审核无误后留存备案。2.《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学生汇总表》(附件5),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稿。(四)资金拨付及退还市属高校免除建档立卡学生学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和学生人数补助学校,不足部分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予以解决。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所需补助资金,市财政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和学生人数补助学生生源所在区(市)财政,不足部分由区(市)财政承担

8、。请各高校于10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中职国家助学金(一)名额分配1.根据学校一、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2.对涉农专业、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全部资助。(二)评审程序-15-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及相关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