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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06
《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5:2014年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2015年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如下:一、评估范围2009年—2011年获得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的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见附件1)。二、评估组织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委托,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工作由全国中医、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实施,由教指委委员或相关专家组成评议专家组开展相关工作。三、评估内容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
2、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建设)等。具体评估指标与自我评分表详见附件2。四、评估程序与方式1.教指委研究制订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由学位办转发各参评单位。2.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评估准备,撰写评估材料。3.教指委组织专家通讯评阅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依据评估指标对授权单位办学情况提出评价意见。4.根据通讯评价结果,上报至国务院学位办后确定有必要进行实地考察的授权点,教指委组织委员进行实地考察。5.召开教指委会议,在听取通讯评审及实地考
3、察意见的基础上,由各位委员对学位授权点独立提出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6.教指委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专家表决结果,对学位授权点提出处理意见,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五、评估指标体系《中医专业学位专项评估体系指标(自我评分表)》(详见附件2)。六、评估安排2015年1月--9月:学位授予单位按要求撰写和提交评估材料,完成各项评估准备工作;附件2、3于2015年9月30日之前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zlxxpt.chinadegrees.cn)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将附件2(《中医专业学位专项评估体
4、系指标(自我评分表)》)、附件3(《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4(《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信息简表》)、附件5(《专项评估有关的教学、管理文件》)纸质版(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指委秘书处;评估材料6作为本单位的备查材料,无需提交。2015年10月:教指委组织通讯评审,对确有必要实地考察的学位授权点,提出实地考察方案报国务院学位办。进行实地考察。2015年11月:教指委召开会议,根据委员表决结果,对参评的中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点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学位办。教指委评议结束后,全部评估材料于2015年11月30日之前报送国务院学位办,由国务院学位办分别根据情况做出继
5、续授权、限期整改、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六、其他本次评估是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首次评估,对保证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估,严格遵守评估纪律,坚决排除非专业因素的干扰,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未按照指定时间上传评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合格评估,按不合格认定。对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违反评估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教指委将会同国务院学位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参评单位在评估过程中有请示事项或咨询问题的,可与教指委秘书处联系。联系人:李华,联系电话:010-64287669,邮箱:yjsbxwb@16
6、3.com。附件1:中医专业学位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名单附件2:中医专业学位专项评估指标(自我评分表)附件3: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4: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信息简表附件5:专项评估有关的教学、管理文件附件6:专项评估有关的档案材料附件7:专项评估支撑材料统计表格附件1:中医专业学位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名单序号学位授予单位级别1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2浙江中医药大学博士3湖北中医药大学博士4湖南中医药大学博士5河北联合大学硕士6内蒙古民族大学硕士7扬州大学硕士8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硕士附件2:中医专业学位专项评估体系指标(自我评分表)说明一、指标说明1.本评估指标体系由全国中医、
7、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并组织实施。2.本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3.评估指标采取百分制,测评点分值分别为2、3、4、5分;各测评点分值均按4个等级给分,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一级指标评估总分≥90分为优秀,≥75分为良好,≥60分为合格,<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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