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龙环审批〔2018〕28号(表)

漳龙环审批〔2018〕28号(表)

ID:10307505

大小:36.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7-06

漳龙环审批〔2018〕28号(表)_第1页
漳龙环审批〔2018〕28号(表)_第2页
漳龙环审批〔2018〕28号(表)_第3页
漳龙环审批〔2018〕28号(表)_第4页
资源描述:

《漳龙环审批〔2018〕28号(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漳龙环审批〔2018〕28号(表)漳州市龙文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漳州明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铁钉和卷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漳州明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漳州明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铁钉和卷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下洋开发区,租用林齐明(郭坑齐明碾米厂)和张亚辉(郭坑辉记米厂)闲置厂房作为铁钉和卷钉生产场所。年产铁钉和卷钉1500吨,生产过程不涉及酸洗、电镀、喷漆、浸漆等工艺。二、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

2、生态保护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3-1.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郭坑镇污水排放系统。2.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3.铁屑、木屑应及时清扫,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三、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1.

3、污水排放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2.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四、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意见(试行)》(闽委办[2010]97号)的要求,加强建设及运营过程的环境管理,提高对维护社会稳定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维稳措施,公开信息,及时发现并化解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五、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4、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六、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漳州市龙文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5月10日-3-抄送:局环境监察大队,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5月10日印发-3--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