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暂行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暂行管理办法

ID:1022943

大小:31.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7-11-06

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暂行管理办法_第1页
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暂行管理办法_第2页
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暂行管理办法_第3页
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暂行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校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调动教学、科研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及《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厦大设备〔200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单价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用于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的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贵重仪器设备”)。第三条贵重仪器设备实行开放共享、有偿使用、分类收费的管理原则。但由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单位用于教学、仪器培训、仪器调试或功能开发的,不进行收费。第四

2、条由各类经费采购和其他渠道进入我校的贵重仪器设备,其所有权均属于学校,学校有权统筹管理和使用。第五条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单位应本着互助协作的精神,开放服务,提高使用效益。其中:1、由学校出资购置的仪器设备主要向校内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开放服务,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仪器设备管理单位提出开放度及收费意见,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实验办”)组织相关仪器设备管理专家审议并签署意见后、经分管校长同意、财务处备案并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2、由各单位自筹经费购置或接受赠送的各类仪器设备,在满足为本单位服务的前提下,应积极对外开放;由各管理单

3、位提出开放度及收费意见,经本单位相关专家审议、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办,由实验办按前述程序报批;3、由个人横向课题经费购置或接受赠送的各类仪器设备,在满足为本课题组服务的前提下,鼓励对外开放;由课题组提出开放度及收费意见,经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办,由实验办按前述程序报批。4第六条收费项目一般由开机费、材料费和机时补贴费组成。各学院可根据各类贵重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并按开机费、材料费、机时补贴费分类列报。1、“开机费”为仪器设备折旧费率×使用机时数,一般仪器设备的折旧年限暂时定为8年,特大型仪器设备的折旧年限另行规定。仪器设备折旧费

4、率=仪器设备账面价值÷(折旧年限×规定年使用机时)。2、“材料费”包括与检测相关的机组用房的房租、水、电、一次性消耗材料及易耗品折旧费等费用。3、“机时补贴费”依据具体仪器设备运行状况、开机时的辅助工作量及工时费等因素决定,一般按校工程技术人员每小时平均工资的三倍收取。第七条 对校外服务时,凡国家或省市物价管理部门有相应统一收费标准的,按统一收费标准收费。第八条若收费标准因贵重仪器设备老化使用率较低,或因试验用的一次性材料、易损件、水、电、房租等价格上涨幅度大而需要调整的,管理单位可提出收费价格变动申请报告,经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办,由实

5、验办按程序报批。第九条财务管理上实行学校统一领导、校、院两级管理、收支分离、集中核算的原则。1、每季度(或每半年)各学院将测试费收入汇总报实验办,经实验办对各类资金项目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财务处进行分类管理。2、财务处依据学院财务人员出具的测试费收入汇总表及所需返还的各类资金项目清单进行管理,并以院为单位建立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收支明细账、发放相应的专项经费卡。3、对校内服务时(1)收取的“开机费”和“机时补贴费”4上缴学校作为贵重仪器设备开放运行预研基金专款;贵重仪器设备开放运行预研基金的分配与使用办法另行规定。(2)收取的“材料费”全额返还各提供测试服务

6、的学院,作为相关的机组用房房租、水、电、一次性消耗材料及易耗品折旧费等项目开支经费。4、对校外服务时(1)收取的“开机费”上缴学校作为贵重仪器设备维修、零部件更新、环境维护的专款,由实验办统筹管理;(2)收取的“材料费”全额返还各提供测试服务的学院,作为相关的机组用房的房租、水、电、一次性消耗材料及易耗品折旧费等项目开支经费;(3)收取的“机时补贴费”全额返还各提供测试服务的学院,其中学院可提取不超过30%的经费,其余经费作为测试人员的超工作量补贴。基本机时标准参考《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在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中按仪器类别规定。5、需由厦门大

7、学分析测试中心出具CMA章的,样品测试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流程,测试费用由厦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收取,并负责上缴学校财务处。其中收取的“材料费”“机时补贴费”全部返还提供测试服务的学院,其用途分别按第九条第4款(2)、(3)项管理;出具CMA章加收的费用返还厦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作为该中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业绩奖励费等项目开支经费。第十条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时,用户凭填写完整的“委托分析测试登记表”,向学院(厦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财务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减免收费,不得私自收取现金。各学院(厦门大学分析测试中心)收到测试费后应及时上缴学校财务处。第

8、十一条为提高管理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用户,各服务单位应以校内服务优先为原则,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