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188982
大小:31.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6-12
《22.发明目的与发明效果对创造性判定的影响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发明目的与发明效果对创造性判定的影响 案例 2004年6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4829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名称为“缓解由缺血引起的组织损伤的方法”的97103411.7号发明专利申请,其申请日为1997年2月28日,优先权日为1996年2月29日。 2003年5月9日,专利局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1内容如下: “1.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在制备减缓组织缺血引起的组织损伤的药物中的应用,其中所述的缺血是非糖尿病型微血管病或糖尿病型大血管病造成的。” 驳回决定的证据是WO94
2、07867A1(公开日为1994年4月14日,下称对比文件1),其具体理由是:对比文件1公开了采用嘧啶衍生物抑制山梨醇脱氢酶(SDH)、降低果糖水平,并治疗或预防糖尿病并发症的方法,并进一步提到这些化合物由于是山梨醇脱氢酶的抑制剂因而可以抑制山梨醇向果糖的转化,这些酶为动物包括人身上的酶。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述的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减缓组织损伤的机理与对比文件1中所述的降低果糖水平的机理是完全相同的;也就是说,在用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阻止或减缓SDH消耗NAD+时,提高或延长糖酵解能力与降低果糖水平是其作用的两个方面。在对比文件1中已知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降低果糖
3、水平及其机理的情况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可以容易地想到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同时也具有了提高或延长糖酵解的能力,进而导出其在缺血组织中的应用;正如在本申请说明书所述,现有技术已清楚地揭示了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活性作用的机理,而对比文件1所述的降低果糖水平的作用也是基于此作用机理,由此机理不难想到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在组织缺血中的可能应用前景,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请求人不服驳回决定,于2003年8月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同时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 “1.山梨醇脱氧酶抑制剂在制备减缓组织缺血引起的组织损伤的药物中的应用,其中所述的缺血是
4、非糖尿病型微血管病或非糖尿病型大血管病造成的。”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进一步指出:关于糖酵解作用的机理及其中所涉及的山梨醇脱氢酶的作用在现有技术中是已知的,由于对比文件1已公开本申请的嘧啶衍生物作为一种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能够抑制山梨醇氧化成为果糖,故结合上述现有技术已知的糖酵解作用机理,可以容易地得出它同时“将提高或延长糖酵解能力”的结论,从而必将推导出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能够用于治疗缺血;由于上述推导过程并不一定涉及糖尿病患者,因此在排除糖尿病患者的情况下使用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仍有助于其他病因导致的缺血的治疗,所以,将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应用于非糖
5、尿病型微血管病或非糖尿病型大血管造成的缺血仍在现有技术所教导的范围之内。 2004年6月14日,请求人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其中为避免在理解上产生歧义而对权利要求1作出如下澄清式的修改:“1.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在制备减缓组织缺血引起的组织损伤的药物中的应用,其中所述的缺血不是由糖尿病型微血管病或大血管病造成的。” 经过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4829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撤销了驳回决定。第4829号决定认为: 本申请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在制备减缓组织缺血引起的组织损伤的药物中的应用,其中所述的缺血不是由糖尿病型微血管病或大血管
6、病造成的。对比文件1公开了采用嘧啶衍生物及其药理上可接受的盐可以降低患有糖尿病哺乳动物的组织中的果糖水平,可以治疗或预防糖尿病并发症(包括糖尿病型微血管病或大血管病),所述化合物或其在有机体内的代谢产物是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山梨醇脱氢酶对山梨醇氧化成果糖起催化作用。 将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相比,其区别在于:对比文件1中的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是在制备糖尿病并发症的药物中的应用;而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在制备减缓组织缺血引起的组织损伤的药物中的应用,并且其中所述的缺血不是由糖尿病型微血管病或大血管病造成的。 从本申请
7、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本身来看,由于对比文件1没有教导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在制备减缓组织缺血引起的组织损伤的药物中的应用,也没有公开所述的缺血“不是由糖尿病型微血管病或大血管病造成的”,因此,对比文件1没有明示本申请的技术解决方案。另外,从本发明和对比文件1药物的生化作用的机理来看,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通过山梨醇脱氢酶抑制剂(SDIs)阻止或延缓山梨醇脱氢酶(SDH)消耗NAD+,由于糖酵解也需要NAD+,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可以提高或延长缺血组织进行糖酵解的能力。 综上,合议组认为,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尚不足以否定本申请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
8、。 案例评析 在评价本发明技术方案是否显而易见时,应以申请日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