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16156
大小:243.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7-11-06
《2016年兴安县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16年兴安县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缴费基数稽核方案为做好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对2016年各参保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采取单位按社保缴费有关规定自行申报缴费基数和抽取部分参保单位进行稽核检查两种形式并行,其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思想通过各单位按照社保缴费有关规定主动申报缴费基数和抽取部分参保单位实施稽核,使得缴费基数、缴费人数更加真实准确,使得参保单位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从而进一步规范参保单位的参保缴费行为,切实维护参保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二、参保单位按照社保缴费有关规定
2、自行申报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一)必须按规定进行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申报的单位在兴安县社保局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劳务中介代理机构。不论参保单位是否被确定为被稽核单位都必须主动申报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12-—(二)单位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需提供的材料1.《2016年度兴安县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可在社保局基金征缴业务窗口拷贝。此表中的缴费工资是指缴费基数);2.《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1份。(三)单位申报缴费基数的方式、地点、时间1.单位携带上述《缴费基数申报表》、《承诺书》到社
3、保局基金征缴业务经办窗口递交材料,申报缴费基数和人数。2.基数申报时间:2016年7月至9月。社保局基金征缴股根据参保单位报送的经职工签名的《2016年度兴安县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审核单位报送的表格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等核定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及人数。三、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实地稽核及书面稽核在参保单位中抽取20%(必要时可增加单位)的单位和人数进行社会保险稽核。确定被稽核单位采取抽查和有针对性选择的方法进行。(一)稽核方式由社保局稽核股到被稽核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和书面稽核。—-12-—(二)稽核检查的内
4、容1.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缴费险种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2.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补缴情况。(三)被稽核单位需准备和需提交的稽核资料1.《2016年兴安县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三份,此表在基金征缴业务窗口拷贝(说明:上述缴费工资是指缴费基数);2.《2016年兴安县社会保险稽核自查表》一份,见附件1;3.《2015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见附件2-1;《2016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汇总表》见附件2-2;4.《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5.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2015年度会计报表(资产
5、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能反映工资总额的各项费用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提供2015年与工资及福利相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稽核当月工资发放明细表(原始表)及稽核当月的《单位征缴通知单》(社保局打印)、稽核当月的《社会保险增员表》和《社会保险减员表》;—-12-—9.基本情况报告(包括:单位用工人数、工资总额及参保情况的说明。如涉及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实习生提供实习协议、学生证或学籍证明;退休返聘提供身份证、退休证、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等证中的其中任一证的复印件一份;在外单位参保提供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或者社保缴费证明);
6、10.其他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资料和必要的文件;以上所需表格可在社保局稽核股拷贝。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四)稽核步骤1.稽核部门通过电话或开会的方式通知被稽核单位自查本单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如实填写《2016年社会保险稽核自查表》、《2015年度职工工资汇总表》、《2016年度职工工资汇总表》、《2016年兴安县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2.稽核部门向被稽核单位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检查通知书》;3.稽核人员查阅单位的各类财务报表,账册、工资发放明细表,并填写《稽核工作记录底稿》;4.稽核人员与被稽核单位沟通,将稽核检查情况告知被稽核单位,并由被稽核单位在《稽核工作记录
7、底稿》等有关表格上签字盖章;—-12-—5.稽核人员写出《社会保险稽核检查报告》,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社会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对有违规缴费行为的单位送达《社会保险稽核责令改正书》。(五)实地稽核及书面稽核的时间和地点稽核时间:从2016年7月开始至11月截止。书面稽核地点:兴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稽核股(兴桂路81号);实地稽核地点:被稽核单位。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及依据(一)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确定。包括以任何形式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