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0121721
大小:29.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6-11
《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印发《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交通厅(局): 为加强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保障国家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国家计委和交通部联合制定了《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
2、三月十四日附件: 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保障国家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是指纳入2003年至2005年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专项之内,使用中央专项基金和国债资金建设的项目。 县际公路一般是指连接相邻县与县之间的公路,包括经济干线、口岸公路和省际间公路。 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
3、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第三条 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应遵循分级、分类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四条 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行政管理部门,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要执行本办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国家成立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
4、。领导小组下设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部,承担具体事务,主要职责是:指导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建设工程技术政策,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和反馈建设信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要设立相应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机构,履行本地区与国家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机构相同的职责。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负责本地区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总体协调
5、、前期工作管理、计划衔接和配套资金的落实。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 (局、委)负责本地区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工程管理。 第八条 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认可)的机构为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项目业主,具体可根据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项目业主负责工程计划的实施和项目管理。第三章 计划及前期工作管理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会同交通部门,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和本地区的实际,编制
6、本地区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2003年至2005年三年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报国家计委和交通部。 国家计委会同交通部,对各地区上报的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审核后,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条 列入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三年建设方案的项目视同国家已批准立项,可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第十一条 东部、中部地区农村公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由省、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省、直辖市计委可按地区进行一揽子审批(抄国家计委和交通部备案);初步设计 (或施工图设计)可由
7、各地按现行管理程序进行审批。但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必须按现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单独报批。 第十二条 西部地区县际公路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按现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 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一般应在现有道路基础上进行改造,铺筑沥青(水泥)路面,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各地要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本地区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技术标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十四条 各地
8、上报国家的年度建设资金申请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纳入国家三年建设方案的项目; ——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具备开工条件; ——项目业主明确,地方配套资金已经落实。 第十五条 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第四章 工程组织与管理 第十六条 各地计划和交通部门要协助政府做好涉及工程建设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征地拆迁与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