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采访和人格权保护

隐性采访和人格权保护

ID:10108694

大小:62.0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05-25

隐性采访和人格权保护_第1页
隐性采访和人格权保护_第2页
隐性采访和人格权保护_第3页
隐性采访和人格权保护_第4页
隐性采访和人格权保护_第5页
资源描述:

《隐性采访和人格权保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隐性采访和人格权保护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新闻和新闻法/新闻侵权/隐性采访/人格权保护  内容提要:在现实社会中,新闻媒体经常使用隐性采访的方法进行采访,通常是对社会存在的问题和阴暗面进行揭露。在使用这些方法进行采访的时候,应当特别注意对被采访人的人格权的保护。本文以此为立论,阐释作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一、绪论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隐性采访和人格权保护杨立新中国

2、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新闻和新闻法/新闻侵权/隐性采访/人格权保护  内容提要:在现实社会中,新闻媒体经常使用隐性采访的方法进行采访,通常是对社会存在的问题和阴暗面进行揭露。在使用这些方法进行采访的时候,应当特别注意对被采访人的人格权的保护。本文以此为立论,阐释作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一、绪论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隐性采访和人格权保护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新闻和新闻法/新闻侵权/隐性采访/人格权保护  内容提要:在现实社会

3、中,新闻媒体经常使用隐性采访的方法进行采访,通常是对社会存在的问题和阴暗面进行揭露。在使用这些方法进行采访的时候,应当特别注意对被采访人的人格权的保护。本文以此为立论,阐释作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一、绪论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隐性采访,是新闻媒体经常采用的一种采访形式。近年来,中国内地的新闻媒体广泛使用这种采访形式,揭发腐败现象,痛斥违法行为,抒发民声,表达民意,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这些方面,以中央电视台的强档节目“焦点访谈”为代表,发挥

4、了舆论监督的作用,以至于形成了一种潮流和现象。据报道,在中央电视台的门前,有两支队伍,一支是请求“焦点访谈”进行监督的队伍,一支是走后门请求“焦点访谈”不要曝光的队伍。可见,这种舆论监督的作用是多么的重要,多么地受到欢迎和抵制。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这种隐性采访的手段是不是合法的问题。在一段时间里,对隐性采访大加指责、痛斥者有之,对隐性采访无限鼓吹者有之。隐性采访究竟是否具有合法性,确实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二、隐性采访的合法性问题  隐性采访,作为一个新闻概念,从一个非新闻专业的法律人士

5、看来,尚无准确的界定。用新闻学者的语言,应界定为“是在采访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偷拍、偷录等记录方式,或者隐瞒记者的身份以体验的方式,或者以其他方式,不公开猎取己发生或正在发生而并未披露的新闻素材的采访形式”。我们姑且用这种概念的界定为基础,来研究隐性采访的合法性问题。  可以肯定地说,在目前的国家立法中,对于隐性采访是没有成文规定的。在现实中,新闻媒体对于一些通过正常采访无法采访得到的新闻素材,运用隐性采访的手段,全面、真实地了解事实真相,将那些见不得阳光的丑恶事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使之受

6、到正直的人们的鞭挞,满足了广大民众知悉社会真实情况的要求,受到各界的欢迎。当然,根据这种采访制作的新闻和其他文字,公开发表以后,有的也引起麻烦,在法律上引起纠纷,甚至于被判决赔偿精神损害。因此,在法律上究竟应当怎样看待隐性采访,确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第一,采访权是权利而不是权力,因而不具有强制性。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按照新闻界人士的意见,隐性采访是采访权的内容,那就是采访权是新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权力,采访的具体办法分为公开采访和隐性采访。

7、采访既然是一种权力,那么,隐性采访就是合法的。我认为,不能这样简单地推论。采访权究竟是权力还是权利,是应当真正弄清的。不然,就会混淆权力和权利的界限,以至于造成理论上的错误,在实践中出现更大的失误。首先,必须准确理解权力和权利的概念。按照对权力和权利的权威解释,权力是公法上的概念,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1)而权利,则既是公法上的概念,也是私法上的概念,与义务相对,是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做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2)其次

8、,应当弄清采访权的权利来源。采访权是新闻权的组成部分,新闻权是由采访权和报道权构成的。所谓的新闻权,其权利来源是新闻自由,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新闻自由的权利来源是言论和出版自由;而言论和出版自由的本身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一种权利,是一种自由权利。既然如此,采访权当然是一种与义务相对应的权利,而不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权力。采访权不是具有强制力的权力,并不是说隐性采访就不具有合法性,采访权既然是权利,就采访而言,就应当是合法的行为。这就要看采访所采用的具体方式是否合法。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