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

ID:10084436

大小:35.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5-24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_第1页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_第2页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_第3页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_第4页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www.51wf.com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    1991-04-13关于印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招生委员会、卫生厅(局):  自1985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85]教职字006号)试行以来,在各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招生、体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做的是比较好的。鉴于国家在视力检查和血压计量方面颁布了新的标准与规定,同时,考虑到某些专业的特殊需要,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作了一些修改。现将

2、补充规定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直接影响招生质量、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及各中等专业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自立标准。对于违反国家招生体检标准的各种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请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将招生体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函告国家教育委员会。网址:http://www.51wf.com-6-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www.51wf.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三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  一、视力

3、检查采用国家颁发的《标准对数视力表》(gb11533-89)  原标准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  第13条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应为: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  原标准二: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第11条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应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到船舶驾驶、铁路机车驾驶、捕捞、轮机管理、刑侦等专业。网址:http://www.51wf.com-6-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www.51wf.com  第12条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应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到井下作业、电力专业、土建中高空作业的某些专业,艺

4、术类的舞蹈、杂技、戏剧、体育等专业。  第13条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应为: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5.0,镜片度数均大于600度或两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之差超过300度,不能录取到自动化仪表、医疗器械、制药、纺织、电报通信、铁道通信与信号、护士、口腔技士、医学实验技术等专业。  原标准三:体检工作要求:  第7条应为: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者,需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5.0者应检查眼底。  二、血压检查采用国家计量局颁发的新标准  原标准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网址:http://www

5、.51wf.com-6-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www.51wf.com  第2条采用血压新标准应为: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10.66kpa(高于160毫米汞柱,低于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6.66kpa(高于90毫米汞柱,低于50毫米汞柱)。  原标准二: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第2条采用血压新标准应为:肱动脉收缩压超过18.13kpa(136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1.46kpa(86毫米汞柱)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范围同第1条

6、。  原标准三:体检工作要求:  第3条采用血压新标准应为: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13/11.46kpa(136/86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嘱其休息一刻钟至半小时测第2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三、有关肝功能检查的补充规定  凡报考中等师范、烹饪、食品制做、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外事服务等专业,应进行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网址:http://www.51wf.com-6-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www.51wf.com 

7、 1.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含40单位)以上者。  (注:改良金氏法不够敏感,全国统一推荐前法)  2.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高于130单位或赖氏法高于25单位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或锌浊度)试验阳性或其他肝功能检验有一项异常者。  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阳性者。  四、报考师范、护士专业的补充规定  行路步态无明显跛行;着装后脊柱无明显侧弯、驼背;面部无畸形、无较大面积(3×3平方厘米)的疤、麻、血管瘤、白癫风、黑色素痣等。  五、其他补充规定  重申1985年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