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手段法律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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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手段法律问题探析摘要: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货币市场基金,如何监管货币市场基金成为我们研究的重点内容。在对比国外监管模式后,本文认为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是必然,与之相适应的监管手段的选择具有重要的意义。关键词: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法律问题我国已经建立货币市场基金,那么如何监管货币市场基金,混业经营是必然。在我国,选择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实现从分业向混业的过渡是理想的模式。在这一系列过程中,对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显得尤为必要,因此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手段,使得货币市场基金一步一步迈向健康

2、蓬勃发展的轨道。8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因此监管上三足鼎立,银行业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证券业由中国证监会监管,保险业由保监会监管,这种监管难度并不大。但是未来向混业经营过渡,那么监管必须从目前的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转变。事实上许多国家多年实行混业经营,经济仍然能够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原因就在于监管工作做得好。目前我国虽然实行分业经营,但是金融控股模式已经存在,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存在不同金融部门的业务交叉,如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市等,而传统的分业监管模式难免对新出现的金融控股公司模

3、式的监管缺乏统一性,彼此之间可能相互推诿,必要时候还掺杂权力之争,有可能出现某一部门内监管真空的局面,而有时又可能出现某一部门监管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因此,如何避免监管真空或监管过于集中情形的发生,为混业经营过渡做好积极的准备是十分重要的。混业经营体制下,监管模式包括机构型监管和功能型监管。机构型监管是指按照金融机构的类型而设立的监管机构。不同监管机构之间在监管自己所应监管的部门的同时无权干涉其他部门的业务。而功能型监管按照美国前财长罗伯特・鲁宾的观点8“是指这样的监管流程,一个给定的金融活动由同一个监管者进

4、行监管,而无论这个活动由谁从事,其目的是提高监管流程的秩序和效率。”这两种分类标准不同,一种分类标准是按照机构划分的,另一种标准是按照功能划分的。功能监管模式关注的是金融创新产品的归属问题,能够避免监管真空出现,也能避免监管重复情况的发生,这种监管可以解决金融业务交叉、跨机构、跨行业监管问题。事实上,功能型监管主张设立一个统一的监管部门来对整个金融部门实施统一的监管。因此,在功能型监管指导思想下,设立一个隶属于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国家金融管理局,之下设立银监会(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

5、员会)、保监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是未来监管模式的选择。但是,未来建立和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初期,仍然应当临时选择分业监管。所以建立货币市场基金初期先是由专门机构专门监管,待混业经营成熟后,逐步设立一个统一的监管部门监管。世界许多国家的投资基金之所以取得辉煌的成绩一方面是由于基金本身制度的优势,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对基金监管有利,因此,要想使基金规范化发展,离不开对基金监管的重视。国外基金监管手段比较综合说来,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对基金采取的监管手段也不同,体现为监管主体、监管手段的选择都有所差别,形成了各具特色

6、的监管体制,但是概括起来,国外基金监管手段大致包括如下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法律约束下的企业自律管理”模式;第二种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基金行业自律监管”模式;第三种是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严格管制”模式。8英国基金监管手段利弊分析。如前所述,投资基金发源于英国,因此,长期的实践使得英国形成了一套基金业自律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的运行思想主要是,政府鼓励建立基金业自律组织如民间管理协会,并由协会制定出相应的规则进行自我控制、自我防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政府一般不对具体的业务进行干预,只是进行宏观调控。这

7、种体制能够较好地稳定基金业,培养基金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能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但是这种监管手段也有弊端,可能会产生混乱的局面,靠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可能会使基金业的发展在某些阶段受到限制,同时这种情况也会弱化法律的功能,障碍全国性统一法律体系的建立,有时可能会形成各基金业内部行业协会的垄断,不利于竞争,使得基金的开放程度大大降低。美国监管手段的利弊分析。美国对投资基金的监管是在1929年大危机中遭受极大的损失后而开始的。自此后,美国加强对基金的监管,主要通过一系列先后颁布的法律达到监管的目的。

8、如《投资公司法》、《投资基金法》等都对基金的监管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就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监督体制,使基金的一切活动都置于法律框架之下,一切以法律为准绳。显然这种监管手段在有效地监管基金的运作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使得投资者的利益有了法律保护的依据,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又为基金市场奠定了完备的法律框架。但是这种监管手段显得僵硬,不利于效率的提高,尤其对基金中新出现的问题可能力不从心。8日本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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