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

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

ID:10050979

大小:57.79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5-22

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_第1页
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_第2页
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_第3页
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_第4页
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_第5页
资源描述:

《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财工〔2015〕219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财工〔2016〕362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江西岸工作母机类制造业

2、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5〕363号)规定,结合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根据省级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的资金包含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其中专项资金分为省组织实施资金和由省按因素法分配、珠江西岸“六市一区”和韶关市组织实施的资金(以下简称因素法分配资金),实行分类管理。第三条本项资金采用产业基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保费补贴、事后

3、奖补等方式,支持珠江西岸“六市一区”—13—和韶关市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装备、汽车制造、航空制造、卫星及应用、重大成套装备、通用和专用设备及核心部件、基础零部件和原材料的研发制造及应用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项目建设。第四条资金管理遵照依法依规、分类管理、公平公开、突出重点、绩效管理、科学分配的原则。第二章基金管理第五条省财政设立的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风险防控”的原则,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政府部门负责确定产业化基金的投资方向,不干预基金公司

4、决策,基金按市场化原则运作,重点投资于珠江西岸“六市一区”和韶关市。财政出资基金的管理费在财政出资基金中列支。第六条政府部门职责。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研究审核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牵头遴选确定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和托管银行,审核有关基金组建方案,报省政府审批;配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确定政府投资基金扶持方向、制定支持产业目录或清单;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并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章程、合伙人协议等,履行出资人职责;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做好基金的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牵头

5、制定基金组建方案,参与遴选确定投资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和托管银行;负责研究确定基金的扶持方向,制定支持产业目录或清单;监督指导基金运行;配合省财政厅做好基金的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定期向省政府报告基金运行情况。—13—第七条受托管理机构。经遴选,粤财投资控股公司根据授权代行出资人职责,在受托权限内负责基金的具体组建、制定基金章程、合作协议等;会同其他出资人,综合考虑领域相关、业务专长、经营业绩等因素,组建或委托市场化、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并签订有关协议;负责财政出资部分资金的保值增值,建立多重风险控制机制;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确

6、定的支持产业目录或清单,提升基金投放的覆盖面,监督基金投向;定期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报告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每年度对基金作出自评报告;及时将分红、退出等资金(含本金及收益)拨入在托管银行开设的账户并上交国库。第八条基金管理公司。粤财基金公司负责基金的日常投资运作,主要包括: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确定的基金支持方向进行投资;定期向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粤财投资控股公司报告投资项目情况,接受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粤财投资控股公司对具体投资和运作的监督。第九条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作为基金的托管银行,依

7、据托管协议负责账户管理、资金清算、资产保管等事务,对投资活动实施动态监管。第三章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职责第十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不含基金部分,下同),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审核专项资金设立调整、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配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制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总体计划及使用明细计划、办理专项资金拨付、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等。—13—第十一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负责专项资金设立调整申请、专项资金预算申报、编制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总体计划及使用明细计划,并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专

8、项资金使用安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等。负责省组织实施资金项目的实施、验收(指股权投资类项目的完工评价)、信息公开、监督和绩效自评等工作,指导珠江西岸“六市一区”和韶关市经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